模糊性別界線 影響社會深遠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4/2014

為回應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W結婚權勝訴一案,政府已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才能以新的性別身份在香港結婚。由女性重置為男性者須要切除子宮及卵巢,及建造陰莖;由男性重置為女性者則須要切除陰莖及睾丸,及建造陰道。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何秀蘭議員和陳志全議員對此表示反對,主張毋須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只以部分手術,甚或單憑心理評估便可以更改身份證上性別,並以新的性別結婚。討論的重心已經不再是變性人的結婚問題,而是變為根據甚麼來界定一個人的性別。
 
變性人更改性別最主要是為了生活,讓他/她們過一個更合適的生活。我們處身於社會,生活總免不了與人互動。你的性別是甚麼在大部分時間都不會影響他人,但當進入單一性別的環境,性別就顯得重要。
 
2012年美國華盛頓州奧林匹克市一群6至18歲少女完成游泳課後,進入學校更衣室時遇上一名仍擁有男性性器官的「變性人」。游泳教練雖曾請他離開,但 因當地允許市民毋須進行完整的變性手術便可獲得新的性別,並在歧視條例的保護下,他有權利使用女更衣室,學生及家長反對亦無效。校方唯有在更衣室暫時劃出 一個小空間讓少女們更衣。
 
如果認為要上述個案的「變性人」進入男更衣室,對他本人來說是一件難堪的 事,但允許他進入女更衣室,難道不會對其他女更衣室使用者造成困擾,令她們難堪嗎?在這個情況下,少女們因那位「變性人」裸露仍有男性性器官的身體而感到 不安,她們又可否控告他性騷擾呢?與此同時,少女若感到不安、厭惡而請他離開更衣室,又可否對他作出「性別認同歧視」的行為呢?
 
為解決這個困擾,設立獨立的中性更衣室只是一個權宜之計,因為歸根究底,若只需進行部分手術,甚或單憑心理評估便可以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只會對社會造成更大困擾,因為性別從來都不是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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