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遠?還是近?

----同性戀運動的挑戰,別以為離我們很遠!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05/2007

在過去一段時間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像已暫時告一段落、同性婚姻的討論也好像仍不是主流的意見、遠方傳來外國同性戀運動的趨勢,好像仍離我們很遠......但是,我們的挑戰是否也離我們很遠呢?
 
最近,耳邊傳來荷蘭兒童節目《Kinderen voor Kinderen》中一少年公開歌頌同性戀家庭的歌聲。[1]首先是主持人自然不過的問道:「誰有一個爸爸?誰有兩個爸爸?」,就像我們問「你有幾多個兄弟姊妹?」般平常。接著是由一個擁有兩個爸爸的少年演唱一曲「兩個爸爸」,在場兒童聽得如痴如醉,還一起和唱「他有兩個爸爸,兩個真爸爸」,唱的聽的皆十分投入。每當想起這幅圖畫,一陣的憂心及無奈就不能自控的在心中泛起。
 
雖然若要一個在同性戀家庭中長大的小朋友去拒絕同性父母對他們的愛護,其實也是很可悲的。但想到即使荷蘭是比較早實施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容許同性家庭領養兒童,也不過是數年間的事,社會的情況就變得如此的「接納」──如此「自然」的接納。這又是否我們希望看見的呢?
 
除了這位荷蘭少年人的歌聲外,加拿大法庭於2007年1月2日裁定1名5歲男童可以有兩名母親及一名父親,這是一宗開創先例的案件,「家庭」的定義也從此改寫。[2]此外、爭取同性婚姻法的聲音在彼邦此起彼落、一次又一次舉辦爭取同志權益的的大遊行,流行文化中宣揚同性戀文化及鼓吹同性戀風氣的內容比比皆是......面對這些好像在地域上離我們很遠的狀況,我們就能袖手旁觀嗎?再說,事情又是否真的如我們想像中那麼遙遠?
 
多年來,本港同志組織及支持同性戀人士均積極的以不同途徑爭取權益、他們在所謂的國際「大趨勢」下,積極爭取就性傾向歧視、同性婚姻及同性伴侶立法,以及其他同性戀者的權益,當中除了帶給社會激烈的討論外,還為社會各方面帶來極大的挑戰。這些在法例和制度上的挑戰,相信香港社會在未來也不能避免。
 
此外,在教育下一代,我們要面對的挑戰也不少。由於現今的同志文化及鼓吹同性戀風氣已深深的影響我們的青少年,同性戀者聲稱遭受歧視的個案、他們「愛得艱難」的相戀故事均容易讓青少年人感動萬分,非要不顧一切支持他們不可;而同志團體及支持同性戀人士所持的所謂「自由」、「人權」也容易說服他們,叫他們認為支持同性戀就是「公義」的表現,但卻不需要理會箇中真偽。隨著時下青少年常接觸到的文化中已充斥著一套既有的同性戀文化、風氣及形象:電影、電視中的同性戀者形象及「至死不渝」的相愛故事;流行曲中所述的只要有愛,性別是男是女也不是問題、愛就是權利、愛就是一切;小說、漫畫中細膩的描述同性關係中的掙扎及甜蜜,既浪漫且感性,感動我們每一個青少年人。因此,要幫助青少年甚至是社會人士正確明白「同性戀」及有關立法的課題是不容易的。可以說,這是充滿挑戰的,但這挑戰又是我們不能迴避的。
 
雖然有人說,我們是「杞人憂天」的,同性戀運動對香港的衝擊仍是遙遠的。但從外國的經驗、同性戀運動在短時間內對社會制度所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對「家庭」定義的衝擊;在人心底和思想所造成的改變是絕對不容忽視的,而香港的情況正是一步一步的邁向相近的目標......外國的情況並不如我們想像中那麼遠!
 
請別以為同性戀運動的挑戰離我們很遠,為免日後追悔莫及,就讓我們今日一同攜手面對這場挑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