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與518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5/2014

5月18日,90多個團體,超過32,000人一起支持「愛爸媽、愛我家」運動的啟動禮,由尖沙咀九龍公園歡樂巡遊至文化中心,大會由始至終都在宣揚正面的家庭價值,沒有反對甚麼社會議題,不過一些傳媒和同運組織,仍然將活動定性為反同活動,而他們所用的理由正正是立場新聞,以個人揣測代替客觀事實的最佳例子。

518的活動由多個團體合辦,並由維護家庭基金擔任秘書處和發言人,明光社是其中一個積極支持和參與的團體,但由於我不是發言人,因此,雖然在非公開的場合及朋友之間的交流,我都十分樂意推薦這個非常有意義的活動。不過,任何公開的查詢或發言,都會由維護家庭基金的總幹事處理。對於有人說明光社不承認此活動是我們有份搞的,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提出指控的人並沒有向我求證,只是道聽途說。

明光社是十分支持518活動,並積極參與的,至於我同時是這活動秘書處維護家庭基金的董事並非甚麼秘密,我的名片和維家的網頁都有列明,不過,我只是其中一名董事,並非維家的發言人,因此,除非董事會有特別的委派,我不會代表維家公開發言,這在很多機構都是正常的安排。至於維家的地址與明光社相同,其實也是公開的資料,明光社一直樂意協助一些新成立但未有足夠能力租用獨立辦公室的團體,以低廉租金使用我們的辦公室,維家之前已有另外四個機構曾租用我們的辦公室。此外,亦有人奇怪為何代表518活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是明光社,主要因為愛爸媽愛我家運動只是一個網絡性組織而非註冊團體,需要一個註冊團體代為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明光社過往在反賭波和反傳媒污染等問題有多次申請遊行集會的經驗,義不容辭地分擔了有關工作,亦預計傳媒或其他人士很可能會知道,沒有甚麼需要掩飾的地方。

不過,最令人嘆息的仍然是一些傳媒的偏見,若果有同運團體參與其他社會運動,例如只是關注環保或佔中,沒有夾雜其他議題,但有人指其背後一定是為了推動同性戀運動,大家一定會認為這是偏見。不過,在對待反對同性戀運動的團體,一些人和傳媒卻有明顯的雙重標準。518雖然由頭到尾只強調支持正面的家庭價值,沒有任何反對的議程,但有報章一開始便指這是反同的活動,原因很簡單,只因秘書處維護家庭基金曾經反對過性傾向歧視條例,而更重要的因為明光社的蔡志森是維家的董事。並因此發出電郵給多個支持518的機構,問他們為何參與此支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背後其實一定是反同運的活動。完全漠視維家和明光社也有關注很多其他議題,其實只要瀏覽維家的網頁,大家便會發現她最近關心很多家庭議題,包括通訊軟件與家庭關係;和探討父親的形象等,同運並不是最重要的議題。

而對明光社來說,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同性婚姻和同性戀運動的立場並沒有改變,亦毋須隱藏,但不等於明光社每一個活動都是為了反同運。難道我們反賭波、抗議傳媒渲染色情暴力的時候,大家會認為背後也是為了反同運嗎?明光社反對馬會在學校附近開設投注站的時候,不同時拉起反同運標語就是掩飾嗎?滿腦子只有同運其實可能是傳媒本身,而反同運彷彿亦成了明光社的原罪。例如《明報》在5月15日大篇幅報道518是反同活動,但到了5月18日當天卻沒有派人採訪及嘗試證實自己的預言是否正確,對有3萬多人參與的大型群眾活動隻字不提,反而報道了一個只有16人參與,亦不是首次出現的拉喼活動,作為一個曾經做過10年記者的我,《明報》的編採方針實在超越正常新聞工作者的判斷,非一般人所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