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與同人漫畫的前因後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03/2014

明光社無厘頭地跟同人漫畫創作的朋友們「交手」已經有兩年了。同人漫畫是由一群愛好漫畫創作的人士出品的非商業漫畫。他們會定期舉辦一些聚會發佈作品,並與其他漫畫愛好者交流,而Comic World漫畫節(CW)便是其中一個。
 
據說某年暑假,有動漫雜誌「揭發」有好幾位「叔叔」混入了CW漫畫節,他們不僅到處拆開漫畫的包裝膠袋,而且又肆意拆開新書。他們既沒表明身份,又「攪攪震無幫襯」。於是「有『盲』光社成員混入同人漫畫節」的消息不脛而走,並引起大批漫畫愛好者質疑為何明光社這麼鬼祟地派人投訴同人作品;於是在網上發動攻勢,批評明光社可恥。
 
及後在另外幾次CW舉行前後,本社facebook頁面也會收到很多攻擊,甚至警告我們不要再干擾同人漫畫家的創作自由、表達自由云云;部份人更會在明光社的facebook 頁面貼上色情圖片。其後,當本社同工在學校講有關動漫價值觀的講座時,曾有同學批評本社,更質問同工為何扼殺本地漫畫創作。
 
我們躺著也中槍。明光社雖然關注流行文化,但也甚少接觸同人誌等漫畫;在未有收到投訴之前,甚至從不知道原來有CW,而且還一年辦好幾次。在上述事件發生後,曾經有好心人送同人創作的作品到明光社,供我們了解同人創作。我們閱畢部份作品後,留意到有些內容的確頗為露骨,甚至有色情成份,估計在現時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條例) 下,要包膠袋並印上警告字眼。
 
我們認為條例旨在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免受色情及暴力資訊影響。在資訊及創作自由的社會中,所有人在不違反法例的情況下(如不涉及誹謗、淫褻、版權等),應有自由及廣闊的發表空間,不應受到太多限制,我們亦不認為禁制可以完全阻止青少年接觸不良資訊,而是需要透過教育協助青少年建立批判及辨識能力。因此,只要求以適當及有限的措施保護青少年,類似的政策在大部份地區,如日本或台灣其實亦有。保護青少年與保護創作自由,兩者同樣重要,同樣應該獲得社會尊重。
 
我們經過數次網上攻擊後,上月決定派同工第一次參觀CW。在場所見,不論漫畫、Cosplay(角色扮演)皆相當專業;所謂的色情漫畫,書商大致都能自律「包膠袋」,做好保護青少年的措施。在創作和保護青少年中,希望大家能取得平衡,互相尊重。亦希望謠言可以止於智者,大家勿再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