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共空間表達性議題的再思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3/05/2013

本年三月中,基督徒藝人高皓正先生在facebook中發表了〈10個不「婚前性行為」的理由〉和〈脫離「自瀆」小貼士〉(編按:原文章標題為「帖士」,現改為「貼士」) 兩篇與「性」有關的文章。基督教中的性倫理有清晰的立場,「性」應留在婚姻關係中;反對「婚前性行為」和不鼓勵「自瀆」亦是教會一貫的立場。儘管我們對這兩篇文章中某些論點有所保留,但其內容亦大致接近教會的教導。因高皓正先生是一位公眾人物,加上facebook是一個開放的平台,所以當他在facebook的專頁發佈訊息時,訊息便進入公共空間,接觸到信徒及非信徒的層面,需面對各方人士的挑戰。
 
社會輿論一面倒批評高皓正的言論,指出人有性慾是自然的事,禁絕性的需要是性壓抑;亦有人指出高皓正過往曾與多人發生性關係,加上他現在已經結婚,由他呼籲他人不進行「婚前性行為」和脫離「自瀆」是欠缺說服力。另外,有人亦指出他提出的「理由」和「貼士」論點太弱,不足以支持他反對「婚前性行為」和「自瀆」的立場。
 
在這世俗化的社會,道德不再是導人向善的力量,反而被視為壓制他人自由的工具。這個世界不歡迎「保守」的思想,當我們面向世界分享信仰中有關性的價值觀時,我們隨時會面對「守舊」、「性壓抑」、「道德佬」及「教條主義」等譏諷和標籤。我們會選擇沉默不言,抑或勇敢地面對譏諷的風險,繼續分享信仰中的美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