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博彩稅制 理據牽強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08/03/2005

馬會主席夏佳理早前向外界不斷放風,聲稱馬會受到外圍馬和澳門博彩業的影響,令賽馬投注額持續下跌,因此,他們計劃改變現有的博彩稅制,政府以利得稅形式抽稅,讓馬會有更大的空間增加派彩,抗衡外圍非法莊家。
 
若外圍馬和澳門博彩業真是賽馬投注額下跌的主因,那麼馬會要求政府改革稅制的要求實在是無可厚非!可惜,賽馬投注額下跌是結構性,不論是馬會或外圍莊家均面對此問題。過往,電視台要向馬會支付費用換取賽馬轉播權,現在馬會卻反過來要向電視台購買時段轉播賽馬,可見賭馬的吸引力已大不如前,而且年輕一代對賭馬並不熱衷,令賭馬活動後繼無人。更何況,賭波是賭馬的替代品(substitute good),自馬會經營賭波後,很多客戶轉向投注賭波,加上青少年對足球的興趣和熟悉程度遠勝賽馬,配合馬會鋪天蓋地的宣傳,令青少年紛紛加入賭波的行列。無可否認,賽馬的投注額自02-03年度的714億元下跌至03-04年度的650億元,不過賭波卻為馬會帶來161億元的收入,因此馬會去年的實際收入較前年增加100億元,可見馬會的說法明顯有誤導大眾之嫌。(見表一)

利得博彩稅如同幫馬會害政府

 筆者翻閱政府過去六年的帳目,發現政府在博彩稅收入遠較其他項目穩定,最高和最低的一年只有約正負一個標準差,這引證現行賽馬的博彩稅制(直接從投注額抽取14%)為政府帶來一筆穩定的收入,但若果政府將博彩稅改為利得稅,變相要政府承擔馬會的行政和營運風險,為政府在財政緊拙的情況下帶來更多變數,最終只會令更多納稅人和社福機構受累。(見表二)
       
筆者擔心稅制改革會為馬會提供誘因,以更商業的宣傳推廣手法經營賭馬,令一些有潛在賭博問題的賭徒更泥足深陷,製造更多社會悲劇,加重社會的整體負擔。須知道受賭博問題困擾的家庭大多來自社會中下階層,而馬會的慈善捐款並不太受投注額影響(見表三),因此賭博愈普及、受影響的中下階層家庭愈多,政府的社會服務開支和負擔愈沉重,這與政府的“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背道而馳。
 
立法會通過《2000年賭博(修訂)條例草案》,將跨境賭博列為刑事罪後,外圍賭博已明顯收斂,可見打擊外圍最有效的做法是修改法例的漏洞和加重罰則,賦予執法機關更大的權力打擊、檢控及阻嚇參與投注或收受外圍的人士。


 

  賽馬(億元) 足球(億元) 六合彩(億元) 總投注額(億元)
 04-05年度(估計) 約600 約250 約50 約900
03-04年度 650.3 160.6 58.6 869.5
02-03年度 714.6   50.9 765.5

表一:馬會在過去兩年的投注額分佈
註:馬會主席估計本年度的賽馬投注額將下跌至600億元,不過筆者估計足球投
注額卻會因為去年暑假舉行的歐洲和美洲國家盃、戶口數目倍增和投注玩法增多
而較去年增加至250億元。
 

年度 稅收(億元) 投注額(億元)
03/04 116.36 869.5
02/03 109.20 765.5
01/02 115.71 826.5
00/01 126.30 902.1
99/00 119.37 852.6
98/99 122.28 873.4

表二:政府在過去六個財政年度的博彩稅收與投注額比較
註:平均值:119億、標準差:6億
 
 

年度 捐款(億元)
03/04 9.8
02/03 10.1
01/02 10.6
00/01 10.6
99/00 11.4

表三:馬會過去五個財政年度的慈善公益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