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祢刻在我的心上——比紋身更高的層次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12/2023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神與祂的子民立約,按照昔日近東的文化,就如一個宗主國保護附庸國一樣,神拯救了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只要以色列人忠於神的誡命,神便會保護他們免受一切災害,賜福他們(出二十1-17、22-26,二十三20-28)。不過,除了宗主國與附庸國的關係,人神關係也可以是父子(太六5-15),是朋友(約十五14-15),甚至乎是戀人關係(何二14-20),神總是希望祂的子民忠於祂、專注祂,並且愛祂。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無論是何等樣的關係,從來都是神先行一步,採取主動,祂先去創造人、尋找人、揀選人、拯救人,以及「追求」人,然後才要求人認識「神是獨一的主」(可十二29)、[1] 「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30),並且「愛人如己」(可十二31),但神的子民面對異族文化及其偶像,自不然會受到誘惑及影響,要認定神是獨一的主,甚至要全心全力愛神,不單吃力,有時甚至會感到無能為力。神體諒人的軟弱,於是一開始,祂藉著摩西頒佈一系列可依循的律法典章,具體地教導祂的子民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甚麼。簡單綜觀一下摩西從神領受的十誡或其他典章(出二十1-17,二十一1 - 二十三19),不難發現其內容都是圍繞著尊主為大、愛神及愛人。耶和華是獨一的主,因此除了祂,不可以有別的神(出二十3)、不可製造、跪拜或向任何偶像獻祭等(出二十4-5,二十二20)。要愛人如己,因此人不可以欺負及壓迫寄居的(出二十二21)、不可苦待孤兒寡婦(出二十二22)、要在安息日休息,不單自己休息,也要使家中的僕人,甚至牲畜有時間喘息(出二十三12)。

神藉著摩西與民眾訂立的典章,內容相當仔細,涉及的範圍也很廣泛,從家庭到社會、從生活到獻祭,要如何讓神的子民記住這些條文並不容易,不過最重要的,莫過如謹記這些條文是神所頒佈的,他們之所以要守這些條例,是因為神要與他們立約,為此,神親自把兩塊肉眼可見的法版交給摩西(出三十一18)。法版乃是雙方制訂的「合約」,所以有兩塊,一塊屬於神,一塊屬於神的子民,神用指頭親自寫下法版,表示神親自完成立約,永不變更、永久有效。[2] 第一次,兩塊「一式兩份」的法版被摩西在盛怒之下摔碎(出三十二19),但神還是吩咐摩西重新鑿出兩塊石版,好把之前的內容重新寫在實實在在的石版上(出三十四4)。

人除了會受他人影響,正所謂“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看不見,易忘懷),這一句英文諺語道出了人的限制,要看見才會記住。人的眼睛看不見神的形象,但神卻會用有形的東西教導祂的子民,提醒他們與神之間的約定,以及如何記住及遵行祂的話。早在法版之前,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祂吩咐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以及屬於他們的外族人,當中的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禮(創十七9-14)。另外,神又教導他們用一些實際的禮儀工具記住神的律法和向神表達愛意,便是把祂的話記在心中,在任何時候都談論神的話,把神的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並且寫在房屋的門柱和城門上(申六7-8)。[3] 或許有學者認為這只是寓意,神沒有真的要求祂的子民製作一系列東西來提醒自己,[4] 但參照有關細藍帶子的經文,神吩咐祂的子民,要在自己的衣服邊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色的細帶子(民十五38),使他們「一看見,就記得耶和華的一切命令,並且遵行;不隨從自己的心意和眼目亂跑,像你們素常亂跑行淫一樣,好使你們記得,並且遵行我的一切命令,又使你們成為聖潔,歸給你們的神。」(民十五39-40),神顯然想要他們打做真實可見的東西,好提醒他們要記得神的誡命及以實際行動去愛神,而事實上,神的子民並不會視這些誡命為寓意,帶子及頭帶等儀式仍然流傳至今,只是在細節上作了一些改變。

現今,喜愛及跟從神律法的猶太人會在家中每個門框(除了洗手間)安置門柱聖卷(mezuzah),門柱聖卷是一個圓筒般的容器,當中藏有一小卷羊皮經文,寫上申命記六章及申命記十一章21至31節的經文。[5] 除了門框,也有一些猶太男孩會在額頭及前臂綁上黑色小盒子,那是經文匣(tefillin),繫在手上的稱為shel yad,繫在頭上稱為shel rosh,兩者藏著的羊皮卷經文可以不一樣,但都選取自下面四段經文:出十三1-10、11-17;申六4-9,十一13-22。[6] 另外,現今猶太男性身上即使不再配戴一根藍色的細帶子,也會在禱告時披上四角繫上繸子(tzitzit)的披肩(tallit)。[7]

神吩咐祂的子民用有形的東西來記住自己,又容許子民中的男性在身體受「一刀」行割禮,那麼是否准許祂的子民紋身呢?(申十四1、利二十一5、另參王上十八28、耶四十八37)?大家首先要了解當時迦南的風俗,當地的服喪者習慣割傷自己的身體以表達哀傷,又或者在異教崇拜的過程中,人會做出自殘的行為,像巴力的先知受到以利亞挑戰時用刀槍自割、自刺的做法一樣。[8] 簡單來說,神不容許祂的子民為到死人或與偶像相關的事物而傷害自己的身體。至於紋身,若不是對身體造成很大的傷害,也不涉及迷信或偶像崇拜,未必等同舊約明文禁止的行為,不過,我們卻必須時刻謹記,舊約所展現的精神,與中國《孝經》所重視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相近。

然而,無論是透過任何形式去謹記神及祂的話,一切可見之物雖然有意思,但最重要的還是發自內心,那種「有諸於內」而「見於外」的形式才有真正的意義。神喜悅的是信徒的真心真意,而不是表面的形式,即使人行了割禮,也不代表他合神心意,神譴責只是肉身而不是內心受割禮的人(耶九25)、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太十五8)的子民。不過,神是憐憫人的神,人靠著自己做不到,神卻體恤人的軟弱,祂為人預備了全然的救恩,耶穌拯救人,聖靈除去人的石心(結十一19),完成人心裡的割禮(羅二29),[9] 並且叫人活過來(林後三3;結三十七14),亦叫人想起神的話、耶穌的話(約十四26),可以說,信徒跟隨聖靈勝於跟隨律法(羅二29),更勝於倚靠外物來提醒自己要專注於神。

神要祂的子民記住祂及愛祂,並以獨裁者的姿態,要求一班祂所創造的人類如奴隸一樣膜拜祂,上文提到,神是愛,是祂先主動去愛人、尋求人及拯救人。事實上,神的子民雖然軟弱,也有讀懂神心意的時候,他們會視「經文匣為上帝與猶太人之間愛的記號與象徵。每天,信徒配戴經文匣,並在為手掌纏繞皮帶時誦念:『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恩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YHWH。』(何二1-20),[10] 借由這樣,上帝與猶太人之間愛的關係得到彰顯。」[11]

神與祂子民的關係可以是父子、朋友,甚至戀人。愛到深處的戀人,不需要任何東西提醒自己,也會常常將對方的名字掛在口邊,腦中總是縈繞對方的面孔,他們想為對方做更多的事情,以表達其愛意。彼此互相愛慕的愛情好得無比,不單人間的愛情如是,人神關係也可以如此。神要祂的愛人把祂放在心上,同樣,祂的子民亦可以對神說:「求你把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把我帶在你臂上如戳印」(歌八6)。

「求祢將我輕放於心上,如印記刻在臂彎;

容我隱蔽在祢的恩典下,在我的心裡共對話。

懊惱惆悵憂心,只得祢憐憫關心,

愛我陪我經過幽谷裡,黑暗地。

求祢將我輕放於心上,讓我躺於祢護庇下。」

                                                                        ~ 詩歌《求祢將我輕放心上》 ~[12]


 

[1] 除非特別標明,經文皆引用自《新譯本》。

[2] 賴建國:《出埃及記(卷下)》(香港:天道書樓,2010年),頁418–419。

[3] 克平斯基(M. A. Kempinski)著,夏達華研道中心譯:《你說,我聆聽猶太人的心聲》(The Heart of A People)(香港:夏達華研道中心,2012),頁64–73。

[4] 劉少平:《申命記》(卷上)(香港:天道,2012),頁275–276。

[5] 魏道思拉比(Rabbi W. Dosick)著,劉幸枝譯:《猶太文化之旅——走進猶太人的信仰、傳統與生活》(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頁272–273。

[6] Nissan Dovid Dubov, “Sefer Torah, Tefillin, Mezuzah, Tzitzit,” Jewish Practice, https://www.chabad.org/library/article_cdo/aid/2313780/jewish/Sefer-Torah-Tefillin-Mezuzah-Tzitzit.htm; Sarah Zollman, “Tefillin Texts,”Sefaria, https://www.sefaria.org/sheets/93639?lang=bi.

[8] 劉少平:《申命記》(卷下)(香港:天道,2013),頁37–68;〈基督徒可不可以刺青或紋身?讓劍橋神學博士告訴你!〉,「論壇報」,2019年10月31日,網站:https://ct.org.tw/html/news/3-3.php?cat=10&article=1351510

[9] 馮蔭坤:《羅馬書註釋》(上冊:卷壹-卷貳)(新北:校園書房,1999年),頁315–316。

[10] 書中引用的經文來自何西阿書二章1至20節。魏道思拉比,劉幸枝譯:《猶太文化之旅》,頁246。

[11] 同上。

[12] 詩歌《求祢將我輕放心上》的版權由香港基督徒音樂事工協會(ACM)所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