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寬恕——始於神
生命倫理雙月刊 22期 (p.4)
11/07/2013
《聖法蘭西斯禱文》是一首不少信徒耳熟能詳的詩歌,其中的歌詞相當感人,當中所呈現的情操也非常偉大。但人真的要做到詩歌所言,實在談何容易。先不談「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愛。在傷痕之處播下你寬恕,在懷疑之處播下信心…… 在絕望之處播下你盼望。在幽暗之處播下你光明,在憂愁之處播下喜樂……」,單是「使我少為自己求,少求受安慰但求安慰人,少求被瞭解但求瞭解人。少求愛但求全心付出愛」已似乎有違人性。
早前一部改編自小說及音樂劇的電影孤星淚(Les Misérables),劇中主要角色冉阿讓(Jean Valjean)可以從一個逃犯轉變為一個主動幫助弱勢社群及考慮工人生計的市長;並且他是一個勇於承擔責任的人,以行動彌補自己過錯。此外,他更拼死拯救養女的心上人;甚至體諒及釋放一直追捕他的警員。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在於他在最無助及絕望的時候,遇見了一位重要人物──一個願意無條件接納他的主教。他不但為冉阿讓提供食宿,更寬恕他偷竊之罪。透過這位主教,冉阿讓經歷了神的愛及寬恕,讓他明白神在他身上,有更高的計劃,以致他可以有足夠的能力去愛,甚至寬恕迫害他的敵人。
一般而言,信徒並不可能安坐家中,便能突然充滿愛人及寬恕的力量。「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她愛的多,證明她許多的罪已經赦免了」(路七 47《新漢語》)。這些都指出人大多是被神的愛打動,才有對應的行為。就如冉阿讓一樣,當生命經歷過別人的救助,體會過神的慈愛及恩典後,才能成為一個關心及體諒別人的人。信徒若希望學習完全不計較,愛他人多於愛自己,可以先求神讓自己深切體會祂的愛及寬恕,再讓祂的愛成為自己原諒他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