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世紀罪人網絡
燭光網絡 31期 (p.5)
你家裡有罪犯嗎?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今年一月下旬,將轄下公共圖書館訂閱刊物的名單進行「執位行動」,把青少年雜誌《壹本便利》在名單上剔除,從此不再訂閱,理由是該雜誌屢有「案底」,曾多次被評定為第二類不雅刊物,內容「不健康」。
身處香港社會,每天都有數之不盡的資訊圍繞著我們。只要各位稍加留意,便會發現每星期有數以百計的報章、刊物、漫畫出版,當中有不少涉及色情、血腥的報導或訊息,有些刊物更曾多次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列為「有罪」而遭受起訴,儼如犯案纍纍的積犯。
面對這些屢受起訴的「刊物罪犯」,大家有多少認識呢?抑或各位也是他們的讀者,懵然不知地供養這些罪犯,且任由他們在家中播毒?
據資料顯示,單由二千年到今年三月,本地刊物曾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超過二百宗,其中的東周刊女星裸照事件,相信各位記憶猶新。現在就讓我們拿起傳媒放大鏡,重溫各大報章雜誌觸犯法例的個案。
《壹本便利》
《壹本便利》最初依附《壹週刊》刊載,主打年輕人消費市場,後來獨立出版,並一躍成為最暢銷的青少年潮流雜誌。在市場導向的經營方針下,《壹本便利》的編採內容越見出位,無論在封面設計以至報導題材上,均常以色情、性交、賣淫等作招徠,引起社會各界不少批評。
截至今年三月底,《壹本便利》共有十一次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案底」記錄。這些被判為不雅物品的內容,主要是涉及色情題材,或刊載過於裸露的女郎照片,性感尺度超過題材所需,將讀者焦點轉移到與報導內容無關的色情淫褻層面。
就以一宗因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而遭檢控的報導為例(第570期),內有一篇有關青少年紋身熱潮的專題報導,題目為「幾大都要紋一次」。該報導的封面連篇幅長達十版,有數十張彩圖,包括少女主角一系列多張幾近一絲不掛、擺出各種姿勢的照片,以介紹該女角身上的紋身圖案。然而,紋身圖案其實只佔女角背面小塊面積,但該少女卻赤裸上身,以整個背部及內褲示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批評,該系列圖片的重點所在,實為賣弄少女胴體,逐步向讀者展示裸露身段。
除裸露圖照外,《壹本便利》亦曾因以大特寫報導性交為題的文章而遭檢控罰款。在去年世界盃期間,雜誌曾派記者到街上採訪,要求少女繪畫最理想陽具及最佳做愛姿勢,內容分別刊載於兩期《壹本便利》(第542,544期)。報導內容圖文並茂,刊載受訪者繪畫的理想做愛姿勢及陽具圖,並詳列受訪者各樣性愛經驗,意識淫穢,卒被審裁處定為不雅物品,罰款二萬元。
值得留意的是,《壹本便利》以年輕讀者為銷售對象,但本年初香港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中心公布一項調查,收集近二千位中學生的意見,挑選去年全年「我最反感雜誌封面」。首三位獲選的全為《壹本便利》封面,均係「偷拍裙低」、「大學生變雞蟲」、「中學生叫雞架步」等的意識淫穢題材。
《壹週刊》
《壹週刊》與《壹本便利》同屬一出版集團,內容包含時事財經、人物專訪、娛樂新聞等,以大眾化路線迎合上班一族。在同類型刊物中,《壹週刊》的銷量高踞首位,但同時亦是觸犯條例最多的一本。
累積至今,《壹週刊》已有十八次被判或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記錄,罰款由二千元至四萬元不等。這些報導分別涉及娛樂圈人物、黑社會暴力、民生習慣等,題材廣泛,其中尤以矚目大膽的圖片為人所爭議。
去年八月,影星陳寶蓮在上海寓所跳樓自殺,成為圈中熱話。《壹週刊》在當時一篇披露陳寶蓮自殺真相的報導中,分別在雜誌封面及內文登出一張陳寶蓮的遺體照片。相中清晰可見陳寶蓮的屍體血漬斑斑,死狀可佈。雜誌出版後,旋即引來各界包括演藝人員協會的譴責,批評有關報導已超出讀者知情權需要,完全不顧死者家人的感受,且對死者毫不尊重,無異在傷口撒鹽。其後影視處正式向《壹週刊》提出起訴,結果該篇報導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但只罰款五千元。
較近期的一宗,是《壹週刊》今年三月一篇描述港人品嚐全鹿宴的報導。該文章以「血腥屠鹿宴」為題,報導港人北上食用梅花鹿,文字配合多張野鹿被生活剝的照片,繪形繪聲,甚具血腥成份。報導刊出後,影視處接獲市民投訴,最後將該篇報導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處理,罰款一萬五千元。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於一九九五年創刊,現為本地三大暢銷報章之一。《蘋果日報》的出現,曾為本地報壇注入新元素,開創不少先河。其中尤以大量的圖片特寫,以及情慾副刊的風格最令人咋舌,亦往往成為該報為人詬病,甚至觸犯法例而受起訴的原因。
今年初,《蘋果日報》以頭版報導荃灣一補習社教師涉嫌性侵犯兒童學生案,除事件本身引起公眾關注外,各團體亦猛烈炮轟該報導所採取的手法,有的甚至發起罷買行動。《蘋果日報》在該報導中刊登了涉案補習教師,以及幾位受害兒童的照片。該輯照片雖已打上格仔,以及用電腦效果更改受害人衣服的顏色,但此做法仍未足夠保障受害兒童的身份,令受害者及其家屬徒添不安。報導刊出後,引起市民不滿,紛紛致電影視處投訴。現時影視處暫將此報導列為第二類不雅,案件仍在審理當中。
另外,《蘋果日報》副刊內風月版的文章,亦曾多次因有過份露骨的描繪而遭罰款。該報的風月版長期刊出各式各樣的嫖妓指南,又以日記分享形式,描述作者的色慾經驗,且多次因尺度過火而觸犯條例,被罰款項亦以十萬元計,堪稱該報違例的「重災區」。
《東周刊》
《東周刊》與《壹週刊》為同類型刊物,以報導時事新聞,娛樂名人消息為主。去年十月,《東周刊》在其封面登出一幅女星裸照,事件在社會引起掀然巨波,甚至觸動警方重案組介入調查。事後證實,封面照片是該女星多年前遭脅持被迫拍下。《東周刊》將照片登上封面以促銷,隨即引起公憤。社會上多個婦女、社關及傳媒團體均對此報導手法大加撻伐,一眾演藝人士更齊集政府總部門外,聲討《東周刊》。
影視處在刊物出版兩日內,已接獲近一百宗市民投訴。隨後該期《東周刊》更被列為第三類淫褻刊物,禁止售賣及傳閱,成為本港首本遭禁的家庭式刊物。在各方壓力下,《東周刊》的出版人公開向受辱女星道歉,並宣布停刊,成為香港傳媒史無前例的事件。
漫畫
不說不知,原來深受青少年愛戴的本地漫畫,才是違例刊物的「一哥」類別。由二千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止,本地漫畫被評定為第二類不雅的數字,竟有接近一百五十宗,比一般資訊報導性的刊物有過之無不及。
本地流行的漫畫週刊,少說也有超過五十本,然而題材上千篇一律涉及打鬥、黑幫英雄及色情。當中的武鬥故事,內裡的血腥場面屢見不鮮,暴力意識濃厚,每每鼓吹以暴易暴的兇殘、權主義,少有強調以平和商議的態度去止息風波。
另外,色情漫畫亦常將男主角描述為性慾強烈,非立時發洩不可的性交強人。故事內的女性不是為滿足男人性慾而生,便是屢遭凌辱而不敢有半點怨言。令人擔憂少年人長期閱讀後,對其處理兩性關係的價值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