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庭的頭」——男人事工

—2009年「家庭友善政策初探」研討會
蔡志強   |   博士●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實用神學(牧養學) 助理教授
15/10/2009

 摘要

 

按聖經和華人傳統,男人一般被視作「妻子之頭」、一家之主。受「男主外,女主內」的文化影響,年長的男性,固然得著最大的權柄,家中其他的男士亦有較超然的地位,往往得到較多的尊重,擁有特別高的身份和角色。究竟在聖經中,「男人是頭」的解釋為何?這是家庭決策權的終極判決?還是叫男人要愛妻子、保養顧惜如自己的解釋?但從現時教會聚會的情況看,姊妹強、弟兄弱的「陰盛陽衰」狀況,又是鐵一般的事實。本文嘗試探索現代和後現代文化怎樣對男性在家庭中的身份和角色的傳統理解作出挑戰。繼而,就著聖經中對男性在家庭中身份和角色的經文,作出討論,以重整基督信仰當可以怎樣理解男士為「家庭的頭」的說法。最後,以上述的聖經真理理解作為基礎,探討教會於屬靈牧養,推行男士事工當有之理念和方案。

 
引言

 

若要有健康家庭,每位成員的身心靈健康都非常重要。然而,在中國傳統中,男士在家庭的角色舉足輕重,故男士的全人健康與否對整個家庭的健康狀況起著很大的影響。

 

華人傳統一般視父親、丈夫、長兄等角色的男士為一家之主,年長的固然得著較大的權柄,家中其他男士亦有較超然的地位,往往得到較多的尊重,擁有特別優越的身份和角色。

 

聖經亦多有記述父權、男性主導的世界裡的信仰群體和家庭生活故事,亦有「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說法。不少教會群體支持男士為「家庭的頭」。

 

受現今世界文化的刺激下,這種男性主導或較為優越的觀念似乎有所改變。就男性本身而言,即使家人依然對他們的決策加倍尊重,但對他們決策的智慧卻越來越多投訴。年青一代的男性被視為拒絕成長,不願意承擔。縱然他們有機會做決定,亦猶豫不決、心志軟弱,缺乏勇氣。

 

此外,近年男主外,女主內的情況亦有改變。不少男士因工作性質或失業的緣故有更多時間留在家中;相反,女性的知識水平提高,有穩定的工作而且經濟獨立,以致她們較少時間在家。女性愈來愈期望男性打理家務,希望他們在工餘時能分擔家務和教導子女。男性在這轉變之下有時亦無所適從。

 

其實,「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說法是否只是一種壓制女性、歧視的傾向?應當如何理解「男士是家庭的頭」的說法呢?怎樣才算是合神心意的男士特質呢?本文先從聖經的角度重整男性的本質和角色,與及「男士為家庭的頭」的理解,探問男士在家庭當中應有的角色和關係,從而探討教會的男士事工當有的理念和行動。

 
男性的本質

 
與女性同肩使命

 

在創世記一27 - 28提到,神創造的高峯,乃在於創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神本意是創造人類,包括男性和女性。男性和女性是同樣按著神的形像而被創造,而且有同樣的被造的目的和使命,就是生養後代,管理大地。因此,在神的創造中,男女兩性地位平等。[1]

 
與女性互相補足

 

創世記二18,《和合本》的翻譯可能帶來誤解。經文說,「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配偶」一詞令人聯想到「妻子」,而「幫助」則可能令人想到「助手」,而提供幫助的人地位是較低的。然而,「配偶」一詞原意是「在他面前」。故下半句可直譯為「為他造一個幫助者在他面前。」「在他面前」意思是「與他平排」、「相對」、「相等」、「相稱」。故地位不會高過或低過亞當。而「幫助者」一詞,在舊約中常用來描述神對以色列人的幫助或拯救。幫助者不一定是較低等的。[2]因此,當經文提到夏娃「幫助」亞當時,並不代表夏娃的地位較低。神創造夏娃幫助亞當,沒有將夏娃放在較為低等的位置,而是要強調彼此配搭和互相補足。因此經文接著指出二人進入婚姻狀態,亦不應該有男尊女卑的想法。

 

 
與女性同蒙赦罪之恩

 

後來,罪入了世界。羅馬書三23指出:「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神的榮耀。」(《和合本修訂版》)從罪的角度來看,人人都犯罪,無論男女都是罪人。而從救贖的角度來看,加拉太書三27 - 28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神救贖全人類,不分背景、民族,同時不分性別。男士、女士都同樣可以獲得救恩,同樣承受應許,在主裡都只是蒙恩的人,男性和女性在主面前儘管性別上有別,地位上卻沒有分別,並且可合而為一,成為一體。[3]

 
男士是家庭的頭?

 
領導家庭禱告

 

家庭是屬於現世的生活,同時亦是一個讓人健康成長,繼續成全使命的地方。家庭中除了夫婦關係外,還有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關係和角色。無論男性在家庭扮演甚麼角色,按照提摩太前書二8說:「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這段經文所提及的男人很可能是特別指在教會聚會中領導禱告的男信徒。經文教導他們帶著應有的心態「隨處禱告」。「隨處」可指無論在何時何地,即無論在什麼地方。[4]男性信徒不應自限,以為自己不需成長成熟,以至在聚會中領導禱告,更可以在家中的聚會中禱告,甚至「勇於承擔起禱告的事奉」。這樣的領導應是先與其他人及家人有美好的關係,與及追求聖潔虔誠的生活,以致叫禱告沒有攔阻。[5]

 
愛妻子、保養顧惜

 

在家庭中作為丈夫的男性,留心以弗所書五22 - 33節講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很多解經家指出,此段經文應由五21節開始。以弗所書第五21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彼此順服」是在聖靈裡生活的一個命令,就是基督徒在基督裡要彼此順服,[6]而基督徒在家中先行實踐,是最合理的事。

 

弗五22說明妻子要順服丈夫。妻子順服丈夫,應出於真心,亦應以順服基督的心態去順服丈夫(五22),而且「凡事」順服丈夫(五24)。不過,相信這不適用於丈夫那些違反信仰的要求。妻子要如敬畏基督般敬畏丈夫(五33)。

弗五23「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首先,原文沒有「教會」一詞。故《和合本修訂版》譯為「他又是這身體的救主」。第二,保羅甚少用「救主」一詞,[7]故「救主」一詞可能不是專用名詞,可以解釋為供應者、照顧者。在此,要強調的是丈夫的責任。[8]

 

第三,丈夫是妻子的 「頭」的理解,一般而言,是帶有權柄和領導的意思。[9]不過,當七十士譯本以希臘文翻譯舊約時,這字常用作表示支派的領袖,但例子並不多。「頭」另一個意思是指來源,意即女人是從男人而來。然而,以弗所書開宗明義指出耶穌基督是世界的來源,因此沒有理由到第五章卻指男性是女性的「來源」。

 

這樣,「頭」在夫婦關係中要強調的,可能不是權力,而是指丈夫肩負家庭責任,愛妻子要愛到甚麼地步。丈夫是妻子的頭,而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愛教會、他的身體,類比來看,丈夫愛妻子、他的身體。保羅似在著意:「人不會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弗五29)

 

基督愛其身體--教會,以致於捨己(弗五25),丈夫當愛自己的身體、妻子,愛到捨己。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捨己,願意付上保養顧惜責任,縱然教會有軟弱,基督也願意為之犧牲作類比,丈夫愛妻子,非用管轄,而是用捨己的愛補足、挽回。就算是權柄,都是用來愛護妻子。

 
在主裡聽從、孝敬父母

 

在家中作兒子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弗六1)。若父母發出一些違背信仰的要求,則可以為主的緣故而拒絕。至於(弗六2)進一步要求信徒孝敬父母,其中比聽從的含義更廣濶,包括照顧供養之意。[10]

 
按神旨教養兒女

 

弗六4「不要惹兒女生氣或激怒兒女」提醒父親不可過分使用父親的權力,子女的教導不要前後不一,使他們無所適從,自己也要言行一致。在家庭作為父親的男性,往往是要成為孩子的屬靈榜樣多於作為支配者。

 

父母也要在主裡教導子女,父親要常常反省:自己是否在基督裡教導兒女?是教導子女認識神的心意,還是按著社會文化和經驗去教導?父親應該是子女的生命的導師。

 
教會男士事工的目標

 

據2004年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所進行的全港教會調查統計,每週教會崇拜的出席人數是220,000人,男性會眾佔38.5%,但全港的男士佔人口的48.2%。相比之下,香港教會的男性比例是偏低的。若比對過往的男性會眾統計數字,94年為41.3%,99年為39.8%,及至2004年的數字,顯示男性會眾比例有下降趨勢。有牧者認為教會應該反思,這個男女的比例使教會偏向陰柔。教會的氣氛變得較「內向關注神的家過於神的國度,重視感受而輕看思考,以和為貴而視異議為破壞合一。」[11]結果包括:「弟兄面孔逐漸在教會消失,而未信男性對雄風不現的教會為之卻步。」[12]

 

若要建立健康教會,便要建立健康的弟兄。男士事工可注意參考下列的內容範圍:

 

1. 男人是一個整全的人,男士事工必須以關心全人為目標:他的身體健康、心理、智力、社會生活、靈命都是我們所關心的;

 

2.此外,男士事工的內容應提倡男女之間的平等關係和彼此配搭的伙伴關係;

 

如果要重建或建立男士是家庭的頭,男士事工的設計就可考慮強調以下的內容:

 

1. 家庭是家人成長和得到幸福的地方,要提升男士在家庭的角色,不是以聲勢、權力來壓倒別人,而是擔起作「家庭的頭」的責任。所指的責任就是要以愛捨己,保養顧惜,令家人覺得幸福;

 

2. 男士要起來、要成長,對自我有要求,愛上帝更多;

 

3. 男士要能夠實踐信仰,有基督的生命,成為妻子和兒女的屬靈榜樣,例如帶領家庭崇拜並一起禱告。

 

 
教會男士事工的形式

 

若要推動男士事工,可注意參考下列的形式:

 

1. 聯合事工

 

因個別堂會的限制,例如人數、氣氛、資源等的不足,教會作為一個整體,可按時舉辦一些大型的全港性男士聯合聚會或佈道會,以男性的文化/語言,講及男士的重擔、軟弱與希望,然後個別堂會再使用某些材料開展男士小組,以茲配合跟進;

 

2. 分區事工

 

近年不少地區的教會都有聯合的活動、訓練、佈道聚會、講座,大型的男士聚會也可考慮以分區的形式進行,因為同區的男士可能有較相近的背景、教育程度、社會經歷和社區關注等。同時同區教會可以較緊密地互相幫助,男士事工較強的教會支援一些事工較弱、男士較少的教會群體;

 

3.個別堂會

 

(1)小組

 

個別堂會可以考慮成立男士小組,因為當女士在場的時候,某些題目可能難以啟齒。不過,男士小組對組長有較高的要求。因為男士往往需要透過一些榜樣去學習改變,單靠分享討論則容易停留於理性和理論的層次。組長不單要帶出討論的問題,也要能成為一個活潑的榜樣,引發更新改變的動力。然而,單有活潑的組長仍然不足夠,若有多些主動活潑的組員,則更加能夠互相激勵,帶起氣氛。

 

組員除了能暢所欲言,建立心靈支持之外,亦可以透過一起進行一些康樂活動,甚至佈道宣教事工,一起操練身心健康,一同實踐使命。[13]

 

(2) 個別關顧

 

另外,堂會有時亦需要關心個別的男士,甚至提供輔導方式的牧養關顧。近十多年,男性教牧比例從94年的60%降至99年的56%,至2004年的53%。究竟教會是否有足夠接受過基本輔導訓練的男性牧者或男性輔導員提供這方面的需要? 這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3) 伉儷事工與跨代家庭事工

 

堂會的男士事工不可以只停留於男士小組,因為每個人都是活在群體之中。組員能在男士小組中盡情分享,不等於在家庭可以與家人相處融洽,中間需要一個實踐的跳躍。因此,所需要的,是一種「家庭友善」的男士事工。成功的男士事工,需要在夫婦關係中有更新,甚至能體會配偶是心靈密友(Soulmate)。男士小組唯有朝著這個方向發展,才能叫組員回到妻子身邊。

 

長遠而言,男士事工亦應能栽培男士成為子女的屬靈養育者。一位作者提到,教養子女其實是一份訓練門徒的工作(Parenting is Discipleship Making/Training),目標是令子女能夠成為主的門徒。

 

最後,教會在推動各種牧養時,要考慮各項事工是否對家庭友善,並且是否真的能夠幫助弟兄姊妹願意及有時間回到家中,懂得與家人相處,和在他們中間流露仁愛和對基督的跟隨。

 

例如:按齡牧養的教會,叫一個家庭在主日回到教會之後,便分開參加因應個別所屬的年齡群體的聚會。各家人離開教會的時間亦可能不同,回家後大家會否提起自己在教會的經歷或屬靈的事?教會怎樣在按齡牧養底下,會眾的家庭仍然能保持為一個整體?

 

又例如:堂會亦要思想:教會的活動常常安排在周末或公眾假期舉行,這樣的安排是否家庭友善?教會是否將人從家庭中抽離,令弟兄姊妹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減少?教會聚會及活動在內容和安排上,怎樣才能更加家庭友善,令整個家庭各個成員的關係更加緊密?此等情況若能得著重視和改善,男士事工的推展就會更有效了。

   
結語

 

從建立健康家庭的角度來看,男士事工可包括幾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培育男士跟神、跟自己、及其他男士的關係。第二層次是建立男士跟配偶、子女及跨代家庭的關係。第三層次是使男士事工跟堂會牧養事工的相配合。

 

發展男士事工所需的資源是大的。然而,在男士會眾的比例不斷下降的今天,此事工是急切需要的。   

 



[1]鄺炳釗:《創世記(卷一)》,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1997),頁123。


[2]同上,頁237。


[3]馮蔭坤:《加拉太書註釋(卷下)》(台北:校園,2008),頁894。


[4]張永信:《教牧書信》,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5),頁144。


[5]張永信:頁145。


[6]「又當……彼此順服」這片語在原文連於弗五18「要被聖靈充滿」一語。黃浩儀:《以弗所書:在基督裡合一的新群體》(香港:明道社,2009),頁180-181。


[7]黃浩儀:見頁183,註3。


[8]同上,頁183。


[9]同上,頁182。


[10]同上,頁190。


[11]胡志偉:「男士事工」,胡志偉、霍安琪編。《轉變中的成長——香港教會研究2006》(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06),頁153。


[12]胡志偉:頁153。


[13]胡志偉:頁154。

關注範疇: 
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