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出禍
燭光網絡 109期 (p.22)
12/07/2016
本年5月網上流傳一位女學生與補習社老師發生性行為後被拋棄的消息,該位老師起初一直否認,及後女學生公佈更多確實的證據,老師才主動辭職,事件告一段落。
這個案件其實是一項桃色糾紛,並不涉及刑事責任,因為該女生已滿十六歲,教育局亦沒有明文禁止師生戀行為。但是社會普遍對師生戀有保留,對師生之間的性關係更難以接受。老師與學生從來不是處於對等的位置,當中存在著權力及利益關係,要在師生和戀人關係中保持平衡是困難的,亦難免對其他同學造成不公平,同時亦違反家長對老師的信任。況且,老師的職責不止是傳遞知識,更重要是建立學生的品德,言教身教同樣重要,因此我們對老師的品格有一定的期望。
老師擁有比學生豐富的知識及人生閱歷,容易成為情竇初開學生仰慕的對象。可惜有些老師會不懷好意地利用老師的權威去接近學生、逼學生就範,甚至以性關係換取利益;雖然感情是雙方的,亦師亦友也是良好的師生關係,但師生之間的界線仍須謹慎持守,以免師生關係變質,對雙方做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