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病不對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4/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被證實患上腎衰竭,引起輿論關注他應否辭職,還是繼續餘下的14個月任期。任何病人若果被人公開討論自己的病情都不是一件好事,但既然孫公是教育局長,也許是一個好機會利用今次病情教育一下公眾。

首先,大家要學習尊重病人,在討論一個人的病情時,無論是否喜歡當事人,但亦應以同情而不是挖苦的態度,正如我們面對一些性病和愛滋病人,或許有部份人是因為私生活不檢點而致病,但大家對於一個病人應寄予同情,盡量協助他們治療而不是嘲弄。

其次,當一些知名人士患上某些病的時候,其實也是讓公眾更關心某些病的成因、治療方法和對健康影響的好時機,一些平常大家沒有留意或掉以輕心的疾病,也會有更強的動機去認識、了解和討論,但報章在討論有關疾病帶來的影響時,不應集中以該知名人士為例子,或不斷對當事人追蹤採訪,令當事人承受更多不必要的壓力。

第三,香港是有殘疾歧視條例的,當大家批評一些無良僱主因為員工有病便想盡辦法逼他們離開的時候,希望香港特區政府,以及作為大老闆的香港市民不要成為無良僱主,以歧視的態度對待病人,孫公能否繼續履行職務應是醫學的決定而不應由輿論決定。

最後,香港的退休制度已經過時,必須全面檢討,市民實在無法理解,為甚麼不用在街頭巡邏,身壯力健的警務處長55歲便要退休,不用工作也可以領取由市民支付的優厚長俸,同樣屬於日理萬機的問責高官卻67歲,身患重病亦毋須退休?我們不應針對個別的病人,但有關制度實在難以令公眾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