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授權書》七問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6/08/2016

同志遊行的壓軸舞會絢麗斑斕,嘉慧從後抱著詠欣,在他耳邊細許諾言:「搬到我家,以後不分彼此,永在一起,好嗎?」轉眼,同居七年的某個早上,詠欣帶著睡意從水松板摘下寫著「今,不回吃」的字條,不小心弄丟旁邊二人的舊合照。詠欣深呼吸:好不悠閒的一天。意外總是意料之外,嘉慧那天遇上車禍,昏迷入院。詠欣曾得嘉慧的授權,於是醫護人員容許他探病和代辦入院手續。護士知道嘉慧情況危殆,遂向詠欣徵詢緊急情況下的醫療決定。能說出「無論如何都要救」,是詠欣對嘉慧那刻最大的付出!不幸的是嘉慧最終不治,詠欣獲得嘉慧生前的授權,領取死亡證和遺體,安排喪葬。在詠欣以為一切都完結之際,發現嘉慧曾在《多元授權書》把自己的遺願記下,遺產、物業都留給詠欣。詠欣遂向銀行和律師展示授權證明,辦理後事……

《多元授權書》是個怎樣的提案?它開宗名義地保障各種緊密關係。當某一方失去精神或行為能力時,如上文故事的情況,可保障醫院探視、醫療指示、生活及財務授權、領取遺體及辦理死亡證、領取骨灰等範疇的權益。多元的意義,一方面在於可選擇多層面範疇,另一方面在於能保障的關係不限性傾向、血緣和關係性質,只要是自願共同訂定契約的人即可互相授權。

到底它能取代同性婚姻,還是加插在現行婚姻制度?其實兩者都不是。《多元授權書》並不能夠取代同性婚姻,也不能取代與同婚無異的民事結合。《多元授權書》的好處也在於不用更改現在行之有效的婚姻制度,已能使到緊密關係人士得到上述保障,這意味著那些沒打算結婚,欲同居的異性或同性伴侶,同樣適用。

《多元授權書》認可甚麼關係?《多元授權書》法例承認「授權人」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而非「一號伴侶」和「二號伴侶」的身份。得到保障的條件,是自願共同契約,根本不用理會該段關係屬於姊妹還是朋友,屬於父子還是誼親,屬於同性戀還是異性戀,一律平等,人人有權使用。

如何運作?《多元授權書》是由現行香港法例第501章《持久授權書條例》所啟發的概念。在政府制訂法律和行政措施後,申請者可以到政府部門取得一份「授權書申請表」,揀選希望授權的範疇,雙方簽訂文件並遞交,政府就將該授權許可輸入資料庫,並發放「多元授權證明書」,作為政府部門及各機構詢問權限時的證明,並容許有關授權延伸至其中一方死後仍然有效。

《多元授權書》太複雜,不能運作,還是同性婚姻比較好?目前《持久授權書條例》的運作相當暢順。事實上,用以保障人的法例往往複雜(如最低工資、標準工時),但是否因太複雜而不用做?我們認為若複雜,政府應花更多資源教育有需要的市民取得多元授權的保障。何謂「緊密」是由申請者二人決定,而非由政府規管,因此,《多元授權書》不論任何關係、只要是香港市民就能申請的特性,大大降低其複雜性。由政府鼓勵市民清楚列明意願,更能降低行政費用或將來可能出現訴訟的代價,是在婚姻制度以外的保障。

《多元授權書》不能令私人公司向同性伴侶發放福利?對,員工福利從不應受到香港法律所規管,本地私人公司有自由向異性伴侶或同性伴侶提供福利。《多元授權書》的目的是保障有緊密關係的人士,不會要求私人公司向員工的伴侶發放福利。營商者的營運成本不會因《多元授權書》而受到影響。

《多元授權書》是私人契約,還要簽很多張,不像締結婚姻那麼方便?我們所建議的《多元授權書》是由香港法例所賦予的權責,即使如此,簽訂《多元授權書》仍需要合資格的見證人,如公證人、律師或登記官等,這是締結婚姻同樣需要的。申請授權的文件與申請其他事務無異,並不需「簽很多張」。事實上,從撤銷層面看,《多元授權書》比締結婚姻更方便,只需向法院申請並獲得法院命令即可,不用像離婚一樣受申請年期限制、計算分居年期、安排律師簽紙、到家事法庭處理財產分配和兒童撫養等。

我們感謝各界願意關注《多元授權書》,亦歡迎大家提出更多意見,使這個保障各緊密關係人士的制度能臻至完善,共同爭取,讓保障得以落實。(筆者參考了文章〈多元授權書係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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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2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