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公司、僱主各為自利 傷害信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03/2014

香港人被形容為將外傭當作奴隸,[1] 事實上自從引入不同地區的人士作外傭開始,香港政府在政策上從未關心外傭的生活和情況,甚至經常出現中介公司「食兩家茶禮」,不論外傭或聘請外傭的家庭都賺盡,令僱傭雙方關係日趨惡劣。

巧立名目  層出不窮
這種遭「中介人」剝削的情況,從外傭決定來港工作那刻就開始。印傭Sam(假名)表示,未來香港工作之前,就要在印尼接受一系列「培訓」,內容就是教導非常簡單的廣東話,以及一般家務的處理方法,上課大約四至六次,但就收取港幣過萬元的「訓練費」。她說:「上課的錢都是來了香港之後在人工扣的,之前每個月扣1,000至2,000元,要差不多一年才扣完,所以雖然是兩年合約,但第一年扣了人工,減了放假的生活費,可以寄回家裏的錢很少,幾乎是『白做』。」
 
由訓練到工作,整個過程也是沒有甚麼保障。外傭來港前,對香港的傭主一無所知,甚至家中有甚麼人,她要照顧的是長者小孩,還是小狗也不知道。然而,人一旦到了香港,就因為要應付債務,不能隨意請辭;因此工作環境往往可能會與期望不符,於是又會有人教他們做些古怪事去「博炒」。[2] 部份人甚至因沒有穩定工作而借貸度日,及後債台高築,引至一連串問題;亦有外傭會因為要往外地「跳槽」,例如加拿大等,會故意不預先告訴僱主,直到買了機票、幾乎要走時,才向僱主請辭。
 
為了一己利益 破壞互信關係
香港的外傭聘請制度,本來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但最後居然有人會為了個人利而違反,最後更形成古怪的剝削。現時政策規定若外傭離職,僱主需要買機票讓他回家,豈料有外傭會要求將機票「折現」,改為去鄰近地區一段短時間,之後重回香港,務求再找另一份工「接力」。入境處於去年6月實施嚴格審查措施,至今年1月接獲約1,372宗懷疑「跳工」的申請,經審核後當局拒絕了170宗,另有158宗申請則自願撤銷或不獲跟進。[3]
 
要減少傷害關係,勞資雙方要更多溝通,以減少不必要的非平等合約,特別是來港前用借貸參加培訓的問題。至於外傭來港後的各種適應,以及面對問題時的解決方法,培訓和提供資料更為重要,僱主更要堅守公平的僱傭關係,這些始為減少上述古靈精怪情況的方法。

全文內容:

  1. 外傭也是我們的弟兄姊妹
  2. 助外傭融入本地 教會角色不可少
  3. 外傭、中介公司、僱主各為自利 傷害信任   (此文)
  4. 外傭資料室
 
[1] Liljas, Per , ” Beaten and Exploited, Indonesian Maids Are Hong Kong’s ‘Modern-Day Slaves’”, TIME, http://world.time.com/2014/01/15/beaten-and-exploited-indonesian-maids-are-hong-kongs-modern-day-slaves/
 
[2] 〈苦主控訴外傭中介〉,《東方日報》,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714/00196_001.html
 
[3] 〈外傭與中介合謀「博炒」〉,《成報》,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402/t20140220_490212.html
 
關注範疇: 
社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