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關社情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5/05/2007

基督教的核心價值是愛,我們如何能將這份愛傳遞到社會?以前,當宣教士來到香港傳教,他們透過派奶粉、辦學、提供醫療及社會服務將主的愛實實在在地表現出來。今天,這些服務大部份都有政府負責或資助,教會在這方面的重要性逐漸減少,那麼,教會及信徒是否有其他更有效的渠道去彰顯基督的愛呢?
 
假如我們真的愛香港這個地方,我們應該不會對近日發生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不聞不問,學生報編委會成員縱然受千夫所指,他們仍然以「我們沒有錯」來回應大家,到底是甚麼原因令他們有這樣的勇氣?除了一批性解放份子及傳媒人在背後給予支持外,相信後現代將人權及自由奉為至高無上的真理對他們影響至深,他們認為大學生有出版自由、學術自由及言論自由,因此出版「情色版」探討性沒有問題。
 
大家不要忽視這套自由沒有底線的意識形態的影響力,以及這套意識形態擁護者的力量,他們善於利用傳媒在公共空間將這套意識形態改變我們的下一代的思想及價值觀,使我們年青的一代,樣樣都要反權威、反傳統、反道德,我們是否能眼白白看著一群極端自由主義的擁護者將他們的價值觀加在社會大眾的身上而無動於衷,使我們的社會迷失方向?
 
面對社會充斥大量不良資訊及混亂的價值觀,基督徒是否可以多走一步,除了自己不受影響外,亦能分析事件,指出謬誤,以愛之深、責之切的態度,引導他們反思何謂自由與承擔;權利與義務。《中大學生報》的編委以大無畏的精神面對各方的指責,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又是否有這份道德勇氣指出那些不公義及不合理的事?
 
願我們能以行動來彰顯神對人的愛,而不是當《聖經》被投訴,我們才有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