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洪流下的大學生

林國冬︳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5/07/2012

本年初,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與香港小童群益會性向無限計劃公佈「大學生對同性戀看法」網上問卷調查,超過六成大學生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由此數據看來,本港大學生都普遍支持同性戀行為。究竟這些數據,是否真的反映現今校園的真象呢?

這一代的大學生,的確非常熱衷參與討論與性有關的議題,這從每年各大學或大專院校所舉辦的性文化活動,都得到不少同學熱烈迴響可見一斑。與此同時,我們的大學生,對坊間或同運團體所籌辦的性文化節,也樂此不疲,他們一般對性持開放態度,不少人不單接受同性婚姻,甚至是多元婚姻。

像早前在互聯網有一套名叫「婚禮幻想曲」的短片,[1]就被大學生及年青人廣傳,這齣短片其實是來自今年第五屆性文化節的活動表演。該劇導演透過演員生動、令人發笑的演繹方式,向觀眾敍述五個多元「婚禮」。何謂多元呢?若你是證婚人,望著一個男人,聯同一條金魚來到你的面前,要求你為他倆證婚,你會怎樣回應呢?五個婚禮,除了人魚戀外,還有變性人婚禮、人與i-pad的婚禮、群婚、自我結婚(自己娶自己,左手娶右手)。

真心相愛  為何不可?

人魚有別,他倆可以彼此相戀而結合嗎?當你有這樣的疑問時,你會發現劇中的演員會重複兩句的對白來回應──「我們是真心相愛,點解唔可以呢?」為何他們心靈純潔地相愛,別人卻要用一切傳統、規範、法律、宗教來攔阻這對有情人終成眷屬呢?

人魚戀,或許太超現實了。不過,變性人婚姻、同性婚姻、三人婚姻,為何又不可以呢?不少大學生也提出相同的質疑︰「他們是真心相愛,點解唔可以呢?」

由嶺南大學學生會出版的《嶺南人》,於今年2月便刊登一篇文章,內容提到:「據我膚淺的理解,我認為聖經沒有直接、明白地說上帝禁止同性戀,祂所不悅的應該是人輕視自己的身體、犯姦淫,作不聖潔的事。我曾經在無意之中看過一部紀錄片,裡面說動物也有天生是同性戀的。紀錄片裡的長頸鹿只對同性感興趣,而且只想與同性長頸鹿發生性行為。難道這是上帝不小心出錯了?還是說長頸鹿與人一樣擁有智慧,自我選擇性取向?」[2]

當然,《嶺南人》不能夠代表所有大學生的意見,但多少也反應出當今香港大學生對於同性戀行為的所謂「主流」論述,很值得我們深思。

大專講師 未被挑機

身為理大轄下香港專上學院的講師,洪子雲博士表示就他這幾年教學生涯而言,學生的意見又並非如調查所說一面倒支持同性戀。

洪博士指出,看到學生普遍對同性戀議題有一些初步的看法,但並無強烈立場。他在課堂會分析不同觀點,與學生討論;或在導修課讓學生先表達他們的觀點,再作討論;最後亦會主動向學生分享自己的看法及理據。

從學生的報告及遞交的功課中,大部份學生對同性戀議題也是比較保守,「有些同學亦是基督徒,當然我不能排除部份同學誤以為選擇與講師相近的立場,會有利分數。其實只要有好的分析和理據,立場是不重要的。」他常在課堂強調:學生持不同意見也不是問題,鼓勵他們要有勇氣進行獨立思考,但要理性分析,而非單單流於表達主觀感受。

理性討論  至為重要

洪博士知道學院有一小部份學生非常支持性解放運動及同性戀,他們這兩年積極在學院推動「性/別文化節」,以性小眾為主題,這些學生並非他教的學生,故未曾與他們接觸。但從其他講師口中得知:「有少數同學表達手法比較激烈,有些講師其實也不表認同。」

由於他每班要面對的學生超過200人,其實他與學生間的關係並不算深厚,更沒有學生曾向他透露性傾向。反而他以前擔任青少年導師時,有一些青少年向他表示有同性戀傾向。「雖然價值觀不同,但我亦會關心他們。而我們也互相信任,這些不同並沒有影響我們的友誼。」

曾為明光社同工的洪子雲博士,其實也有同事對他的背景感到興趣。「起初跟他們不太熟稔的時候,個別同事或許會對我印象有一點負面,例如他們會認為明光社的行動十分激進。但當再與他們討論時,他們也會發覺,明光社表達意見的手法其實與一般的社運團體分別不大,甚至對比近年一些較激進的社運團體,明光社的社運方式已算很溫和。」

洪博士坦言,這幾年他並沒有受到一些學生的惡意「挑機」。但他深信即使面對質疑,甚至衝擊,只要抱著從容不迫的態度,仍然可以是嘗試以理性討論。「其實有不少屬於中間派人士,也可藉此更明白我抱持的立場。」
 

 
[2]Kamille Chan著,〈嶺南人性別版〉,《嶺南人》107期,2012年2 月,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