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捐助以外,哪有資源可用?

陳永浩    |   明光社執行幹事
31/03/2002

作為一個人口接近七百萬的國際城市,香港除了種種輝煌的成就外,社會問題亦與日俱增,面對新來港人士支援、失業及就業再培訓、青少年問題、教育問題、老人問題,以致近期最新崛起的「病態賭徒」等問題,實迫在眉睫急需解決。幸好,本港很多的志願團體,不辭勞苦開辦活動,籌備計劃,努力解決社會上浮現的問題。
 
但俗語亦有云:「人無財不行」。縱有再多的志願團體承擔,社會亦必須投放資源解決問題。問題是,現今以博彩投注作社會服務主要資助的政策是否存在不足之處?當一些團體的宗旨與捐助者的宗旨相違背,或是有利益衝突的時候又應怎樣處理?
 
不為所動,事工推不動!
 
現時香港政府的福利政策,多集中於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經濟援助上,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援」),老人福利津貼,以及各類意外或傷亡津貼等。相對來說,在社會服務方面,政府則多與各社會服務機構合作,採取資助或合作方式提供日常社會服務。根據香港社會工作者聯會的資料顯示,香港現在有超過三百三十間社會服務機構,共提供超過九成的本地社會福利服務,每年服務超過二百萬市民。而其他參與社會事務的慈善及非牟利機構更是恆河沙數。
 
面對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沒有博彩業的捐助,機構活動會否「推不動」?縱觀在2000至01年度,香港政府共撥出64億5千萬元津貼各非政府的社會服務機構用作其經常支出。然而這僅是表面數字的風光,大多數慈善團體,因為政府資助的規定所限,並未得到政府的資助。就算對政府資助機構來說,在一筆過撥款等緊縮政策下,要對的困難和壓力其實亦不小。
 
面對資助上的困難,很多志願及慈善機構唯有以其他途徑,如公益金等慈善基金和動員民間捐助等方法籌集經費。據社聯資料顯示,現時每年民間捐助經費估計超過35億元,佔福利機構經費三成以上。義工方面,去年共有超過20萬熱心人士擔任義工,為各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協助。然而這樣靠捐助、奉獻維持的營運模式對眾多機構來說,既不可靠,又不穩定,更直接影響機構的財政健康及服務質素!
 
 
資助可引致利益衝突
 
有人或會問,接受從博彩投注以來的捐助會構成大問題嗎?不少社會服務機構,醫療機構,甚至高等學府不是早已接受馬會的撥款資助嗎?在此,筆者不其然想起早前在社會服務界(更貼切應該是:禁煙界)的一件爭論。一個新成立的反吸煙團體因接受本地煙草商二千萬元資助,引起社會廣泛爭論。當中贊成反對意見各自提出理據討論,構成均勢,但其他反吸煙團體卻一致認為這樣接受捐助無疑構成利益衝突,更認為此舉正是「免費」為煙草商賣廣告提供宣傳機會!姑勿論這樣接受捐助是對是錯,這足以證明收取捐助時辨明來源十分重要,而接受與其服務宗旨相違背的資助,必會引致利益衝突。
 
在撰寫本文期間,筆者曾去信相約幾間有接受馬會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接受訪問,詢問他們對接受馬會捐助的立場和意見。結果一如所料,沒有一間機構願意接受如此「到肉」的查詢!由此可見,無論機構多麼有規模,服務多麼全面,也會對接受馬會資助的事實有所忌諱,更對接受馬會資助會否淡化賭博的負面影響不置可否!
 
其實不論本地或外國的慈善團體,都會面對類似的問題。去年六月,馬會行政總裁黃志剛便抱怨,要求接受馬會支持的機構為修改賭博法例說句「公道話」。而蘋果日報亦報導,遠在北歐以民風自由寬鬆聞名的挪威,早前亦因有十個當地人權救援組織(其中包括紅十字會、難民協會,拯救兒童協會等大機構),於網上設立以賭博遊戲為主的籌款網站而遭到各方批評,有人認為這會助長賭風,亦與其人道救援組織的形象不符。
 
另設獨立基金可行嗎?
 
對於賽馬會自行決定其慈善撥款用途的做法,社會對此一直有著不同意見。在現時透過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來管理善款的制度下,道德及利益問題固然引起很多爭議討論,更重要的是現在批核撥款權全由馬會定奪,其中難免會有人認為不公,或因種種原因不能申請資助。舉例來說,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資助「戒賭」服務真的可行嗎?就算馬會及受助機構兩方面皆同意無衝突,無問題,此舉亦必然引起社會上極大的爭議,議員,時事評論員,甚至社會大眾亦勢必廣泛議論。
 
事實上,根據馬會資料顯示,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撥款主要運用在四方面:社會服務、教育培訓、醫藥衛生和康體文化。因需要配合基金的宗旨和原則,若在這四方面以外的服務機構申請資助馬會的資助必然不多。而在現實環境裡,比較具規模的資助機構,又往往離不開與博彩慈善相關的資助系統,如獎券基金等,這使一些與博彩事業宗旨相反,或其資助原則不同的服務機構,往往得不到適切的資助。
 
筆者在撰稿時,正值政府面對龐大財政赤字,而公益金亦宣佈因捐助減少,錄得超過四千萬的虧損,需要動用會內儲備以支付本年度對其會員機構的撥款。報導中亦透露原來公益金亦有接受賽馬會的資助,更因馬會是以入場費計算資助金額,導致以往數年的資助連連下跌云云。這固然又引發一眾賭波合法化支持者,報章社評及專欄作者熱烈討論,提出賭波合法化增加稅收等等言論,但筆者在此想提出的,卻是將博彩慈善資助從賭博機構中獨立出來營運監管的可行性。
 
就以公益金的運作來看,就算接受了賽馬會的資助,因其運作與馬會獨立,較易取得公信力,受助機構既不構成壓力,不能接受馬會資助的機構更可因此得到支援。筆者忽發奇想:若馬會的資助不再由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主理,除去馬會「標籤」,改以獨立運作形式提供資助的話,不知是否可解決一些慈善服務機構在不接受博彩捐助後,便無資源可用的問題?除了接受博彩捐助以外,哪有資源可用?這對眾多不接受博彩捐助的機構而言,的確是一個難以面對的問題。當然,以為單靠將博彩資助獨立運作,便可立時解決問題的想法亦未免太天真了!
 
筆者在此拋出這問題,正想帶出賭博(或就近期狹義而言的賭波合法化)問題,其實並非三言兩語,你贊成我反對那麼簡單。諸如博彩投注如何運用,賭博延伸出來的利益問題,貪污問題,病態賭徒問題等等,都需要我們經過細心思考,衡量各種情況才可作出結論。作為反對賭波合法化的一員,我們並非純為幾個道德的訴求,抱著建設烏托邦的心態,「為反對而反對」。我們看到的,正是賭波合法化後帶來的種種問題,比賭波合法化後所帶來的好處遠遠的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