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申請公屋 —青年住屋的迷思
燭光網絡 89期 (p.8)
青年居住問題成為香港近年重要話題,由父母代交首期置業,到變成寄生族,或者住劏房,甚至子女一到十八歲申請公屋,均見青少年「住屋」問題。這問題牽涉的除了住屋,還有傳統社會對「家」、對成功、對婚姻等等的迷思,要拆解似乎並不容易。
近日,有團體建議政府考慮在天橋底興建臨時房屋及青年旅舍,社會為此紛擾一會,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更寫網誌反對有關建議。香港青少年的住屋短缺問題到達如此地步,究竟是誇張,還是真有此需求?
青年住屋問題成因複雜
香港的上樓問題嚴重[1] ,青年居住問題就更複雜。隨著讀大專的青少年不斷上升,青少年就業時間延後,但他們的人工卻沒有因此而提升。根據統計處的資料,2001年到2011年15-24歲的月入中位數居然同樣是8,000元:但令人吃驚的是即使到25-34歲,情況也幾乎是一樣 (見表一)。不過近十年的樓價和消費物價指數則有如火箭般上升,快餐店的午餐最少貴了10元,一杯奶茶單叫亦貴了8-10元,升幅近一倍。
以上種種原因均令青少年甚難「離巢」。上一代的青少年,20多歲便會一個人搬出來居住生活,但此情況在這個時代突然消失,換來的,是繼續在家中與父母同住。統計處資料顯示與父母同住的百分率,正在上升。(見表二) 在80年代因結婚搬出去住的核心家庭欠缺支援的問題,在2000年完全沒有出現,現在較多出現的情況反而是青少年不離巢,甚至婚後回家與父母一起住。
不少青少年和其家長早在幾年前就發現青少年難以獨立離巢的問題。因此,部份家長會借首期給子女買樓,之後讓子女自己供樓。可惜近期樓價太貴,此舉的實際效果是令香港青少年一畢業,身負雙重債務:欠下讀書時的債務外,更加一大筆樓債,即時變成「樓奴」。不少家庭認為此舉令他們生活質素下降,部份「樓奴」每月供款超過月薪一半,結果衣食住行也不能照顧得到,淪為家徒四壁,自覺生活十分悲慘。
青年自願「下流」現象
部份人士則選擇「下流」。所謂「下流」,就是放棄升職、加薪等原本可以令個人向社會上層流動的方式,相反選擇留在社會低層,期望可以過簡單生活,享有政府一些基本福利。當中,入住公屋是其中一個神話。根據房屋署數字,未滿30歲公屋申請者數字共有45,700人,當中佔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比率超過一半,11/12年度新登記的更佔6成。(見表三)
事實上,若要符合現時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入息審查的話,每月扣除強積金後的人工不能超過8,740元,而且根據房署的計算方法,青少年要以此方式入住,排隊也至少要排七至八年,不過即使有人願意於十八歲在學時就開始排隊,認為畢業後自覺捱數年低人工就有機會上樓;加上剛入職的青少年工作未必穩定,有時失業,隨時「搏」到上樓,他們認為此舉可以成功對抗地產霸權,不用捱買樓租樓,即使日後人工再加,兩三倍租金也比巿價便宜。
再細看2012年公屋輪候冊申請人統計 (見表四),不難發現青少年下流成家的動力非常大。超過七成未滿三十歲的輪候公屋人士,的確為了離巢,他們亦批評現時居住空間小,租金貴等問題。他們當中有大部份人是大學生,這實在是經過計算後的無奈決定。畢業後即使找到工作,要處理強積金,還大學學費,如果有基本的保險,交家用,基本日常開支,離開買樓的一成首期,也遙不可及。
假若他們有信心成功向上爬,理論上人工自然上升,申請公屋就成為成長過程中必然的一份免費保險了。不過更可悲的事實可能是人工的確上升了,但失去公屋資格,卻同時也不夠錢儲首期,最後淪為月光族或窮忙族。
解決青年住屋問題非只從政策入手
政府近日建議增建青年宿舍,以比巿價較低的租金,解決青少年住屋問題。不過根據現時的建議,不論是宿位抑或是價錢,均不能配合青少年的需要。〈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鄭崇理在一篇評論文章表示:「說穿了,青年宿舍根本是一項以青年發展為掩飾的房屋政策。政府害怕得罪地產商,但又要令市民覺得政府有面對青年住屋問題,故此提出似是而非的青年宿舍,將之包裝成對青年的慷慨資助,並把青年抹黑成為『唔長進』的、需要輔導的一群,從而繼續把青年推往私人住屋市場。」
讀大學時,常言要有「四仔」:車仔、老婆仔、細路仔和屋仔。香港人對「擁有」樓房的迷思,已到了極端程度,有人以終身住公屋為樂,有人願意做樓奴。要不將香港青少年推往私人住屋巿場,首先要破除的,除了是商人「賺到盡」的技倆,還有是青少年本身對「成功」和「四仔」的迷思。否則以香港現時的人口發展來看,很難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