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娼妓合法化

陸君樂   |   海外傳媒工作者 | 明光社 前項目主任 (性教育)
09/05/2008
三月份本港發生的妓女連環兇殺案,有團體就此提出娼妓合法化,認為這樣才能保障妓女的安全和權益。但無論是合法化或落實「一樓雙鳳」,其實都是要求以法律途徑改變現時有關情況。
 
大部分支持者都相信娼妓合法化能夠帶來以下好處:
 
1.擺脫黑社會操控;
2.改善接客環境,以近期兇殺案為例,更能保障其生命安全;
3.消除社會對娼妓的不合理差別對待,提高其社會地位;
4.控制性病蔓延。
 
要知道能否達到這些目標,一些娼妓已經合法化國家的情況值得參考:
 
多少「外國」例子?
 有關團體經常搬出「外國」娼妓合法化的例子來支持本地娼妓合法化,但講來講去都是荷蘭、德國、澳洲等地,其實單是這種做法已是以偏概全。全球200多國,當中30多個先進民主國家,只有5個以下容許娼妓合法化,難道這便算是「大勢所趨,國際潮流」?其他「外國」如英、美、加、法、意、瑞、丹、葡、羅、俄等則鮮有提及,為甚麼呢?
 
實情是大部分國家在有關法例方面都是和香港大同小異,大多採納當娼非刑事化、但誘使或操控他人參與賣淫均屬違法的政策,正反映出香港現時的政策才是國際大勢。

德國在合法化後的情況又如何呢?

 自2002年娼妓合法化後,德國設立了紅燈區,目的是確保妓女的人身安全和減少對其他市民的滋擾,但以號稱全國娼妓合法化辦得最成功的科隆為例,實際上只有約7.5%妓女願意在設定區內工作1,其他則寧可於黑市(不受政府管制)的環境接客。
 
亦有研究發現合法化後並未能消除坊間對妓女的歧視,而且更發現妓女經常被安排於危險環境下工作,因為那些所謂「設定區」通常都是黑暗和廢棄的舊工業區,但「姐仔」們如不於那些地區工作便屬違法。另外,研究亦表示大部分妓女仍然在惡劣條件下接客2,她們賺到的金錢大部分都被架步老闆或業主取去,有些更大部分拿去交稅。3概括來說,德國在設立法定紅燈區後並未能保障妓女的人身安全,亦未能減少對市民構成的滋擾,而合法化亦未能使妓女免受賣淫集團剝削。
 
在2005年1月更發生了一件因娼妓合法化而產生的匪夷所思事件。一名前IT界25歲失業女子從職業介紹所得知某酒吧有興趣聘請她,不過一經聯絡便發現那酒吧其實是架步!原來德國自東西德合併後便一直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如55歲以下人士在領取失業金一年仍未找到工作,便不得拒絕由職業介紹所介紹的工作,要不然便會失去失業金福利。在娼妓合法化後,賣淫被視為工作,架步老闆亦會透過職業介紹所尋找招聘合適女性,最終便發生了這件「政府變相逼良為娼」事件。4

瑞典:劃時代立例

 有關團體經常以「外國」為例,但即使在眾「外國」之間,其實都存在著文化和價值的差異,例如瑞典30多年前已經實施娼妓合法化,但於1998年放棄,重新刑事化妓女以外所有賣淫參與人士,例如架步老闆、睇場、扯皮條等,但最劃時代的部分是「嫖客刑事化」。
 
當地官員坦言:「娼妓沒有甚麼問題,但『買淫』的一方有問題。」嫖妓刑事化立法背後的精神是視賣淫為剝削行為,特別是剝削女性,而其目的則是:減低市場需求,少人買便少人賣,這乃市場定律,從而逐步把賣淫市場收細。
 
「嫖客刑事化」可說是近代有關法例的突破,特點是:
1.        不論嫖客是男是女、
2.        不論嫖客性傾向、
3.        不論嫖的是妓女或男妓。
 
據瑞典警方所述,首都斯德哥爾摩人口190萬,現時已減少至只有105至130名妓女,5全國妓女數目由1998年2500人減至2003年1500人。6但任何法令都需要配套,那麼妓女何去何從呢?瑞典目前卻缺乏幫助妓女脫離賣淫生涯的政策,例如幫助她們建立其他工作技能。另外,嫖客刑事化亦沒有改善妓女接客時受暴力對待或
「食霸王餐」的風險。

離行才是正路

 要解決或改變賣淫現象,便需了解甚麼因素促成女性願意賣淫。撇除逼良為娼和小部分女性覺得賣淫完全無問題兩個可能,餘下的大部分妓女相信都不願意以賣淫為自己的「事業」,不少都是時勢和利益所逼下而「淪落風塵」。故此,減低女性願意賣淫的遠因實在不可忽略。
現時無論持雙程證或單程證來港,於一樓一或架步接客,大部分妓女都有一個共通的背景,便是「窮」。「窮」不一定是赤貧,可以是相對的窮(或搵得少),發現原來賣淫的錢好易搵(當然,只是對年輕並有三分姿色的女性來說),窮,可謂「成娼的前夜」。
 
所謂「笑貧不笑娼」,足見貧窮和賣淫有密切的關係。性交易是不幸、女性被剝削的現象,那麼合法化不幸、女性被剝削的現象又合不合理呢?「不管合法不合法,歧視不歧視,如果有姊妹能夠唔使再做呢行,一定會戥佢高興,同佢慶祝。」這是一位行內女性心聲,她坦言這亦是不少姊妹心聲。我們要保護賣淫的女性,但不是保護和強化賣淫這系統。我們是要維護妓女作為人的尊嚴和權利,例如幫助她們有更穩定幸福的將來、免受暴力對待、免受歧視等,但亦包括幫助她們脫離賣淫,而非保障賣淫的權利和賣淫合法化!

 

[1] Baeva, N (2005) “Cologne Leads the Way in Safe Prostitution”, July 7 @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1641575,00.html
[2] LifeSiteNews.com (2005) “Germany Rethinks Legalized Prostitution”, May 13 @ http://www.lifesitenews.com/ldn/2005/may/05051301.html
[3] Taubitz, U (2004) “What German Prostitutes Want”, April 22 @ http://www.dw-world.de/article/0,,1176335,00.html
[4] Chapman, C (2005) “If you don’t take a job as a prostitute, we can stop your benefits”, Jan 30 in Telegraph, UK @ http://www.telegraph.co.uk/news/main.jhtml?xml=/news/2005/01/30/wgerm30.xml
[5] Copeland, G (2007) “Swedish prostitution law model for New Zealand”, November 19 @ http://www.scoop.co.nz/stories/PO0711/S00310.htm
[6] Ritter, K (2008) “Once mocked, Sweden’s pioneering prostitution law attracts world interest”, March 15 in The Associated Press, http://cnews.canoe.ca/CNEWS/World/2008/03/15/5016371-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