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只是商品?
上周末,會計師公會出版刊物《A-PLUS》中,專訪了新任馬會主席施文信。他表示為了更好地發揮馬會「慈善」這個令人欣賞(admire)的制度,將計劃提出一系列建議,增加馬會「收入」,包括擴充六合彩售票地點、發行彩票以資助本港體育發展等。施文信強調有關增加的收入,將會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馬會收入的一小部分會用來做慈善,這是人所共知的,當中又以六合彩最為清晰。希望將六合彩引進便利店、港鐵站,馬會幾乎每幾年就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一次,但社會上反對的聲音往往又清楚又響亮,這是甚麼原因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六合彩的本質,本來就是讓人投入一個虛無縹緲的夢想,期望以小博大,一朝發達,而且全憑運氣,於是投注愈多,損失往往只會愈大。六合彩在香港受歡迎,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貧富懸殊嚴重,不少市民在現實上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只好依賴六合彩來製造一個自欺的夢。
馬會將六合彩包裝成慈善活動,藉此希望更多小巿民下注,還要放到便利店、港鐵站發售,變相令六合彩更容易「購買」,若然用簡單微觀經濟學分析,更多地方有六合彩作為銷售點,變相令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下降。正如馬會主席所承認的:有人的確不太想去投注站下注,所以最後沒有買六合彩。問題是馬會為甚麼要吸引這些人去買六合彩?
有人聞投注站卻步,以致其交易成本較高,這正代表社會廣泛的價值觀,就是賭博不是一種有益身心的活動,相反是有危險的。賭博,並非如英文所說,只是一場遊戲(gaming)。即使馬會主席如何大聲地宣告:大家可以「負責任賭博」。
但一個個賭徒沉迷賭博的個案,令我們知道所謂「負責任賭博」,其實只是馬會空洞的口號,其真正目的是增加馬會的「業績」,以及以其慈善捐獻來淡化市民對賭博的負面印象。
馬會為增加六合彩收入,以可以「惠澤更多人」為包裝,希望將社會人士對賭博的印象轉化為一般的商品,把六合彩放在便利店等地方發售,降低交易成本,令更多人不自覺地下注。此政策一邊教育巿民做「負責任賭徒」,一邊卻製造更多病態賭徒,這還是「不鼓勵賭博」嗎?
將六合彩商品化,究竟誰是最大得益者?如此馬會主席,還敢質問社會,這政策「難道真是『極大的道德罪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