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萬」富翁?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5/01/2016

一年終結,很多人趁這天回顧過去,展望未來。

扶貧委員會上週公佈正式開展為期六個月的退休保障公眾諮詢。退保提出了兩個方案,分別是:「不論貧富」向所有長者發放津貼,以及設八萬元資產限額的「有經濟需要」方案;政府又表示有些方案可能會削弱香港的競爭力。公佈一出已引起不同反應,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時表明不應只局限「應否要有」,而是考慮「為長者提供全面保障」;又指設立長者生活津貼是已「交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暫不論退保諮詢的內容是否合適,但筆者倒很認同那一句「為長者提供全面保障」,可是到底現在的保障有多全面?年中曾發生哄動一時的長者於護老院被集體「剝光豬」事件,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這反映了公營安老服務的欠缺及私營院舍質素參差的長久問題。事件被報道後,政府跟進的情況有目共睹。實在不得不疑問,政府除了2015至16年度在經常開支撥了19.1%給安老服務,還有甚麼行動以達到「提供全面保障」的目標?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先哲前賢所提不無道理,在冷漠涼薄,奉行資本主義的社會裡,更是一個適時提醒。老人與小孩,就是社會中曾作出貢獻,以及將來會貢獻社會的人;然而他們往往卻是在社會上最沒有能力自給自足,養活自己的人,所以才需要受到更多的保障。

錢買不到的尊重與愛

如果今天單單以資產限額去衡量是否要奉養這班老人,甚至以八萬元這超低水平作為一條「貧富」分界線,而忽視他們昔日的付出,不以尊敬、愛護的心去看待他們,試問政府如何能擔當領頭的角色,影響社會市民實行敬老護老?「敬愛老人」不應是一句政府宣傳的口號,我們應該認真思想如何令老人面對晚年生活及使其「老有所終」。隨著人口年齡老化,安老服務是不能迴避的問題,政府更應回顧過去的政策制訂及實施的方案,去蕪存菁,展望更加實際、更加有效的安老政策。

如果連曾為社會付出的老人的需要都漠視、不奉養;試問如何可以以仁義之心去對待這個社會?當政府窮得只剩下錢,還有甚麼可以讓人欣賞與認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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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5/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