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施暴

30/11/2000

一個受害人的控訴:「多謝他們再次喚醒我的慘痛經歷。」

這種經歷實在不願多提,相信報道這些新聞的記者們都會對受害人存著一份同情及憐憫,而那個人稱「禽獸不如」的,更應遭人嚴懲問責,礙於職業需要,記者們就唯有把銷售數字及讀者人數放在前頭,把自己的良心棄在一旁。

當日看著有關自己的報道,才真正感受到何謂「切膚之痛」。從前看到同類的新聞,並無任何特別感覺,只是一直想內裡多數加插著記者的想象。可能是關乎自己,所以當天買了數份報紙來看,一看之下,真是對自己的新聞價值甚為驚訝,亦不禁大讚香港記者的想象力及「作?洁v能力,如此「繪形繪聲」的報道,實在令人處身現場一樣,每個細節亦寫得淋漓盡致,真的懷疑案發當日那記者是否利用針孔鏡偷窺,還是千里眼上身,以至描寫出如此生動的文章。一幅幅片段隨即浮現眼前,隨之而來就是兩行眼淚,這就是記者們希望造成的感人場面嗎?多謝他們再次喚醒我的慘痛經歷。

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他們對受害人的背景可謂瞭如指掌,記者們所提及的家庭狀況及居住地點更令我成為左鄰右里茶餘飯後的新聞人物。如此聲名大噪,我又怎能不另覓新居,差點兒要退隱深山去避世呢!

今次的事件,在我人生中的確留下一條深深的傷痕,但與此同時,我希望傳媒能對受害人筆下留情。如此的經歷實在不願多提,試問有誰又願意被人渲染及大造文章呢?希望香港的傳媒能有多一點惻隱之心,不要令已受害的再受更多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