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要做的,家長已經盡力做!
趙明先生   |   香港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
01/01/2009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在現今資訊氾濫的年代,單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不能防止青少年接觸不良刊物。但《條例》是代表一種姿態,一種社會規範,一種道德價值,亦是一道最後防線。在《條例》的規管下,時下的報章雜誌仍然有不少渲染色情及暴力,可想而知,在沒有規管時,情況將會更難以控制。青少年是我們的瑰寶,難道我們願意他們在年少未具判斷力時就受到一些報章雜誌和傳媒的荼毒嗎?
 
當然,身為家長教導孩子是責無旁貸的。家長永遠希望為孩子預備最好的,在我們努力工作為孩子預備一切物質需要的同時,又有沒有關心孩子的心靈健康呢?要防止青少年接觸不良刊物,避免學習色情及暴力,家長的配合是必備的,因為家長以身作則是青少年學習的指標。
 
身為青少年的長輩,師長的言行亦會直接影響他們的價值觀。當師長拒絕閱讀渲染色情及暴力的刊物,就能把這觀念灌溉予青少年,亦可以重建社會的道德價值。同樣地,傳媒肩負起帶領社會潮流的角色,所以更應該站在道德的高地。在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的同時,亦應顧及對青少年的影響。要營造一個健康正面的社會環境供青少年成長,雙方的配合是不能忽視的。

我們都明白《條例》有欠缺的地方,我們亦希望透過是次的檢討令《條例》更完善。《條例》的方向和修訂是可以商榷的,唯真理是要持守和堅持的。望理性務實的討論,能本著真理和對青少年人的愛心而行。「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路,就是到老都不偏離。」(箴言22章6節)我們今天的任何一個決定,都會影響青少年的成長,願社會各界都共同努力為他們營造一個璀璨、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