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本住屋權利 政府責無旁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1/06/2015

華爾街日報的臉書在六四當天貼上一條為時48秒的短片,瀏覽量在短短數天已達50多萬。短片中的旁白巧問觀眾:「用約400萬港元(約51萬美元)可以在香港買到甚麼單位?」答案是相等於標準籃球場「鎖匙圈」大小、或類似一個美國車位大小的180平方呎的豪宅。

香港樓價高得離譜是常識。第十一次《全球樓價負擔能力調查》公佈若港人要負擔一個正常單位,他的代價是十七年不吃不穿地工作,為全球之冠。港人居住在自置物業的住戶比率為52%(台北市及新加坡分別為81.9%和90.3%)。在香港,由於樓房首要作用是投資而非自住,加上現行沒有保障租客的政策,身邊不少朋友都面對兩年搬一次的狀況。

租住難,置業更難,試問誰能安居樂業?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6月公布了《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的調查結果,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了1022人,約有三成人感到自己並非處於安居樂業的狀態。
 
該研究亦特別調查住屋問題對20至39歲青年的生涯規劃的影響。當中分別約一成半受訪青年因為住屋問題而延遲結婚及放棄生育;而17.3%受訪青年在婚後因住屋問題而與父母同住,工作和消閒上都一樣因著到住屋問題而感到困擾。

我們的社會必須更敏銳於年青家庭的住屋需要。筆者強調的是需要而不是需求,也不是經濟上的數字,而是實實在在的家庭需要:擠迫的住屋、核心家庭之間的磨擦、遲婚、生育年齡下降、生育數字下跌等一連串問題、雙職供樓家長…… 政府的房屋政策有必要加入家庭友善的考慮,協助市民在安居樂業的基礎上,讓他們更有效地承擔自己對家庭、婚姻和生育的責任。

此外,青協早前也發表了《青年價值觀指標2014》,結果指有62.3%的受訪青年表示希望移民外國,原因不明;而在《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中亦有同樣發現,有34.1%受訪青年表示因住屋問題而希望移民,其中25至34歲的受訪者移民意欲比率更升至四成。姑勿論「這些人是否真的有資金衝出香港,但20至39歲的青年正正是明日的社會支柱,而他們現在竟然因著不能安居的緣故而離開心愛的香港,這是相當可悲。政府應及早照顧年青人的住屋需要;筆者再次強調,政府不單是著眼於經濟數字上的供求問題,而是活生生的住屋基本需要。

聯合國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就第十一條提及的適足住屋權提出一系列的解釋,其中包括可負擔能力、宜居程度、得到住房的機會等。然而,現今的香港樓宇面積大小合宜嗎?樓價又合理嗎?住屋市場是否已經失效?回答並要解決以上問題,政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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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1/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