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產假
12/01/2012
傳宗接代是人類以至所有生物的天職,生兒育女更是女性的神聖任務。在文明社會,早已設有「產假」,讓在職的婦女在產前和產後,有合理和充足的時間去安胎和坐月,好讓身體復原後再次投入工作。
老一輩的人喜歡打趣說,生得多便「天生天養」。說穿了,其實是讓年長的兄姊照顧弟妹,分擔父母的工作。但隨著社會變遷,出生率下降,父母對孩子的照料和體貼程度與日俱增,「天生天養」的說法已不合時宜。有些母親甚至放棄工作,當起全職主婦,不但請來外傭,而且加上公公和婆婆一起帶孩子,還說力有不逮,可見現今的孩子受到多「周到」的照顧呢!
或許由於上述情況愈趨普遍,男士「侍產假」亦應運而生。不少先進國家已推行多時,例如:澳洲現時提供一星期的無薪侍產假,瑞典則提供十天由社會保險支付的有薪侍產假,而英國和新西蘭等地亦有類似安排。
其實香港絕對有需要和條件推行「侍產假」。首先,香港經濟環境不錯,大多數企業應有能力提供此待遇。其次,男、女的教育程度和社會地位相近,家庭崗位的觀念在社會上受到廣泛尊重,相信普羅大眾一定會歡迎「侍產假」措施。香港人出生率長期低迷,額外福利有助鼓勵生育。此外,女性在分娩後首個月內,不但身體虛弱,更要承受著帶孩子的壓力,如果得不到家人足夠的支援,情緒會容易出現不穩。一些家庭悲劇,就是因為新任媽媽患上產後抑鬱症所致,所以,這風險絕對不容低估。
至於香港應推行多少天的「侍產假」?待遇如何?還需公眾仔細討論一段時間,方可達成共識。然而,筆者認為必需要有一條底線,就是只有合法婚姻妻子分娩後,其丈夫才可享有此假期,藉此防止濫用,同時亦保障資方合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