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個負責任的網絡記者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2/07/2012

上星期初七一遊行,不少市民上街表達不同訴求,但不要以為事件就這樣完結,討論仍然在網上持續。現時社交網站及討論區的方便,讓市民可把自己所看所思,分享給朋友和公眾,就如記者般現場報道、攝影,甚至加上個人評論。所以,不少大眾傳媒未能觸及的情景,往往在社交網站能夠略窺一二。例如在網上可以看到警察如何在水馬陣的空隙向市民使用威力加強版的胡椒噴霧,也看到有警察留言指出議員遞信的狡猾,亦看到遊行過後的街道堆滿垃圾。

當這些圖片或留言被廣泛流傳時,有時更能得到有關方面的回應,讓大眾對事件有一個更全面的認知。

其實縱然立場不同,大家亦可藉此進行理性對話本是好事。但當有些人抱著非友即敵的心態,對提出相反意見的人進行謾罵,淪為情緒發洩的話,那就十分可惜。

另外,現時流行網上改圖,對事件進行調侃、嘲諷。

例如遊行當晚,網上就流傳了一份報紙的頭版版面,標題表達40萬人由維園出發觀看煙花。由於該版面製作認真,故有不少人誤以為這是真的,便在社交網站「分享」給其他朋友,並表示對該報的不滿。在第二天的早上,大家當然會明白原來這只是一則惡搞圖。

究竟改圖者希望進行嘲諷或誤導,確實沒有辦法考究。相信轉載者亦是抱著一顆熱心,甚或變成網絡記者,希望對不公義的事表態。然而作為記者,是有責任查證消息來源,確保消息準確的。當然網民未必需要致電報館求證,但他們只要簡單於有關報章的網站搜尋一下,也會得悉並無相關報道出現。當我們希望尋求社會公義,真相的尋求也是公義的一部分。讓我們也遵守記者的基本操守,即使內容並非出自轉載者,卻仍需盡力確保消息真確及避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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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201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