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憐憫謙卑的態度行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5/2011

今期《燭光網絡》討論行公義,而在公義問題,「潮流興」將社會分為雞蛋與牆,彷彿凡是建制都有原罪,而凡是弱勢群體都要無條件地同情和支持。於是在一切討論之中,首先將對手界定為霸權,將自己界定為弱勢,便可以將一些本來不合理的行為變為公義。

4月中一些同志團體強行衝入明光社的辦公室,擾亂正在舉行的教師訓練,事後又為本社安上「地產資本家」的身份,指我們通知大廈管理員維持秩序是「派出基層市民推撞行動者」,是不義的行為,並保留追究的責任!這也許是討論公義問題的一個好例子,既讓大家反省何謂公義;也讓大家反思應如何去行公義;以及明白行公義的風險指數。

我們不敢說自己的領受、分析和策略一定不會有錯,但在未來的日子,明光社一眾同工願意繼續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態度去討論及捍衛我們認為重要的價值,就算在最具爭議的同性戀問題上,我們會一如既往,繼續關心面對同性戀掙扎的人士;以及與持不同意見的同性戀團體溝通、和平共處。但若有同志團體想以威嚇的方式令我們從此閉口不言,我們深願天父賜我們勇氣和力量,繼續堅定不移、以憐憫謙卑的態度去履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