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網中,身不由己?

── 生命倫理錦囊 第13期
21/03/2013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在巴士和港鐵裡,不難看見愈來愈多人「低頭思故鄉」:每人手執一機,或是忙於打訊息、facebook、 WhatsApp、SMS和Candy Crush…此起彼落…

互聯網的起始點

互聯網自60年代因軍事需要而開發,後在學術界中興起,及至90年代在社會大眾中廣泛使用。1971年,電腦工程師湯姆林森(Ray Tomlinson)成功發出電子郵件;[1] 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則在1989年發明超文本(HTML)及為互聯網(World Wide Web)命名後,[2] 互聯網便在大眾文化當中出現。本港的互聯網於90年代開始普及。當時最普遍的現象就是使用調解器(Modem)以電話連線,「上網」,「下載」,「Check Email」成為了第一代上網活動的經典動作。

Web 2.0的互聯互動

互聯網的發展亦由最初的上網看內容豐富的入門網站(Portal Site)、發電郵等「事物性」導向,逐漸變成以「用家」為中心的方向:由一個電子技術的平台,變成了人類社會生活中的新平台。2002年,互聯網思想家Tim O’Reilly對Web 2.0的發展提出建議,被視為Web 2.0的教條:著重個人化(Personalization: 由最初的Blog變成現在的Facebook和Twitter),使用者的高度參與(Participation)、虛擬的社群(Virtual Community)、網絡資源的共享(P2P Sharing,如著名的BT)等特性,建構出現時的Web 2.0世界:網民主導、行為主動、大鳴大放的趨勢。[3]

Web 3.0革命的來臨

而近年發展出來的Web 3.0就包含更多層的含義了。互聯網業者Nova Spivack曾對Web 3.0有以下的定義:無處不聯網(Network Everywhere)、雲端科技(Cloud Computing)、開放技術(API)、開放身份(OpenID)、語義網(Semantic Web)技術、分佈式數據庫等。 [4] 撇開了有關網絡上的專有技術,Web 3.0文化對用家最大的影響,莫過於「無處不網」的特性。香港思科系統總經理Barbara Chiu指出:「在Web3.0世代,人們可使用任何裝置與設備、透過任何傳播模式、無論身處任何地方都可達成個人任務或完成工作,Mobility is King!」[5] 在互聯網的進化中,人手一機已不再限於電話通訊,其重點是用家已不須再有意識「上網」,而是無時無刻都在「網上」。
 
從好處看,這種發展使人人都有更便利、快捷的互聯網服務,人與人的距離更快更近,而且永遠在網上,也就意味著「永遠找得到你」。但從壞處看,這無疑使人們無可選擇,再也離不了互聯網。相信很多轉用了智能手機的朋友都有這經驗:手機標榜更快上網,所以往往也跟著簽了無限上網的計劃,結果就是無時無刻都用手機上網,無論上班下班,坐車走路,手機總是不停的。不妨問問自己:上一次關掉手機(是Turn Off,不是Stand-by)是何時?原來,我們都已不經意地成為了網不離身的「網中人」。

互聯網的文化特色

由傳統上網的「事務性」,到Web 2.0和Web 3.0帶來的「互動性」,引發沉迷上網等問題:香港青年協會調查發現,接近80%的青少年認為互聯網對他們非常重要,當中更有13.7%的受訪者認為「沒有了互聯網生活好像沒有意義」。[6] 同一機構的另一個調查亦發現,有超過25%受訪同學承認,就算「無需要仍愛發手機短訊」。[7]
 
以下一個簡單測驗,有助你檢查自己和身邊朋友沉迷上網的程度。

  1. 日思夜想腦海常常回味剛剛玩過的,或快將又可以玩的網上遊戲;
  2. 與日俱增:花上愈來愈多時間玩電腦,例如九月開學時每天只玩四小時,到聖誕節已增加至六小時;
  3. 欲斷難斷:曾嘗試過控制用量,但無法停止;
  4. 離愁別緒:在無法上網時,感到空虛、心情低落,或是發脾氣;
  5. 快活不知時日過:沉迷上網的人會失去時間感,玩上好幾小時還以為只是過了短短一會兒,毫不察覺時光飛逝;
  6. 生活失序:失去朋友而產生人際關係問題;在事業或學業上表現欠佳而導致失業與失學的問題;
  7. 遮遮掩掩:明明很沉迷上網又不想別人知道,怕被責罰或被阻止;
  8. 逃避現實:上網是因為不想面對讀書或工作壓力。[8]

 
當然,以上測試只作簡單參考,並不能百分百準備斷定沉溺上網的程度。但如果上述情況中你的答案有多過三個「是」的話,就當小心網上沉溺的問題。網上沉溺的情況,通常在於耐受性(Tolerance)的問題,即人不斷增加上網的時間以獲得滿足感,或用同樣時間上網但有愈來愈不夠的感覺。此外亦可能會出現斷癮徵狀(Withdrawal Symptoms):當停止或減少上網時間,內心會感到很沉重,也不願意繼續執行,嚴重的話甚至會在身體上出現問題,如身體顫抖、出現焦慮感、不能自制地想到網上的事情、幻想或夢見網上的事情、手指自願或非自願地作出打字的動作等。[9]
 
除了沉溺問題外,由互聯網文化引伸出來的獨特思考方式、討論問題和互動的文化,對網民,尤其是「數碼原居民」(即一出生已接觸數碼產品,並在互聯網文化中成長的新一代)的影響是十分大的。
 
而當大家都走進「人人參與,時時互動」的互聯網文化的時候,我們卻沒有「更新」網上文化的認知和價值觀,還停留在被動接收的Web 1.0模式裡。

網絡文化的信仰反思

Temptations are as thick as the leaves of the forest, and no one can be out of the reach of temptation unless he is dead. (誘惑就如森林的樹葉那般茂密,只是死人能夠逃離它的誘惑。)
Robert G. Ingersoll
 
無可否認,互聯網及智能手機給予人們不少方便,甚至在宗教活動方面,都是功不可沒的。上至牧者,下至一般信徒,都可以從互聯網或智能手機找到對信仰有幫助的資料:包括講道摘要、讀經釋意及靈修資料等。只要打出關鍵字,信徒便可以搜索出不少有用的材料。有需要時,更可以在網絡平台上彼此交流意見。
 
可以說,新科技影響了我們的生活習慣,甚至影響宗教活動的模式。隨著新科技及網絡文化的普及,信徒的袋包裡不必再裝著沉重的聖經,一個智能手機便可以下載不同的聖經譯本。有些因有要事而未能到教會參加崇拜的信徒,可以從網上收看該週的講道內容,甚至可以選擇或重溫自己所喜愛的講員及講題。除了講道,有一些神學課程,學員也可以安坐家中學習,甚至考試。網絡文化對現代信徒來說,除了提供便利,也實際打破了信徒過往從事宗教活動的固有形式。
 
基本上,這些轉變都是好的。不過,網絡世界帶來不少好處之餘,也同樣帶來不同的試探。當大家一方面享受方便、高效能及更多選擇的同時,有否想過這些好處在另一方面會為現今那些希望實踐信仰的信徒,帶來一些前信徒未曾遇過的挑戰。這些挑戰不是如前人般面對生死抉擇:例如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不是被扔進火坑,便是被獅子咬死;卻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克服新科技為人帶來的種種誘惑,免得跌倒。
 
根據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2010》,結果顯示即使是信仰投入度較高的男性受訪者,也有超過五成人有接觸色情資訊的習慣,其中每月或每星期多於一次的佔大多數。[10] 信仰投入度高的女性受訪者明顯地比男性受訪者少,只有約一成的人有接觸色情資訊的習慣。[11] 雖然調查沒有指出這些人是通過甚麼途徑接觸色情資訊,但不難想像,藉著網絡接觸色情資訊是最方便、最「隱密」的,以及最「最安全」的。的確,以往人要接觸色情資訊,不如現今方便。現今甚至當人搜索一些正經資料時,有時也會引發出一些「有味道」的圖像。信徒要勝過色情的誘惑,確實比以往困難。現今網絡世界的色情圖像,就如〈箴言〉中描述的淫婦一樣,隨意喧嘩,找尋對象,用奸狡的辭令引人犯罪,讓人感到安全,沒有不好的後果(箴七10-20)。信徒真的要有意識地向神求取智慧(箴二1-8、16)、使人得到保護的屏障,遠離她們的引誘及懷抱(箴五3-6,20)。時刻保守自己的心不跟隨她們(箴七25),珍惜自己的配偶(箴五15-19)。
 
網絡的色情文化對某些信徒是一個誘惑,但對於在這方面沒有跌倒的信徒,仍可能需要面對其他方面的考驗。上文提及,有一些神學院的功課或考試是以網絡進行。透過網絡發放及接收試卷,對於老師及學生,都是方便及快捷的方法。但這亦表示在考試期間,沒有任何監考人在考生身旁。一般而言,神學院老師都願意相信學生不會作弊,但當學生面對不熟識的題目時,是否真的可以遵照已列明的考試規矩而行?例如不可以詢問其他人、不可以打開參考書、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等。如上述的試探一樣,對某些人來說,這不是問題,但對某些人來說,的確是一項挑戰。甚至當一些信徒以為觸犯這些規矩都是無傷大雅的行為時,似乎忘記了神喜悅的是人內心的誠實:「說謊的嘴唇,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為他所喜悅。」(箴十二22)。信徒希望藉著犯規,滿足於考試高分——帶來學位,以及人的讚賞及認同,還是寧願守規矩而得到低分,滿足於神的喜悅?對於那些希望認真地實踐信仰,又有這方面掙扎的人來說,的確需要常常禱告,求神賜自己有信心揀選最好的。
 
在方便的網絡世界中,信徒有時遇到的試探,但更多時面對的,可能是我們對宗教活動的看法。當信徒過於習慣方便、高效能及更多選擇的網絡文化,很自然也把這種文化套用到宗教活動身上,但這會否違背宗教活動本身的精神?自從懺悔(confession)的網頁或手機程式出現後,可能讓天主教徒非常雀躍,因為可以隨時隨地通過網絡進行悔改,不必抽空及花時間與人約時間,此程式在美國非常流行。天主教梵蒂岡的發言人卻清楚表示,通過手機程式所作的懺悔是無效的,也不能視為聖禮,新科技不能取代與神職人員面對面的接觸。[12] 基督徒沒有懺悔聖禮,所以可否通過網絡懺悔看似與我們無關。不過,由此例子可以引發出不少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例如:信徒為了節省時間,可以藉著在網絡重溫崇拜片段,代替參與現場的崇拜嗎?又或是有一日,信徒會否認為,反正網絡平台如此方便,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信徒不一定要返教會才可以開祈禱會?甚至成立網上教會(internet church)。
 
即使大家都堅持要親身到教會參加崇拜及祈禱會,但當我們身處教會,心靈又會否在不知不覺中,停留在網絡上?大多數基督教教會鼓勵信徒在崇拜時把手機調至震機,是不希望崇拜過程被手機來電打擾。但其實,信徒被打擾的不一定是有聲的來電,無聲的訊息也可使一些信徒分心,特別是當講道內容不太吸引的時候,這時候更希望與他人分享一下。
 
舊約要求神的子民,甚至他們當中的寄居者在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以作(出二十8-11,三十一14-15),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他們不要為世俗的事情分心,而是要專心「記得神」。[13] 為了要實行謹守安息日不作工,猶太人甚至會在安息日把升降機調較到每一層都停止,這樣他們便不需要作工——「按Lift制」。大部份基督徒不會守安息日,而是以主日代替。當然,信徒不必如猶太人一樣,只著重不工作的形式,但在主日,卻仍應該實踐安息日的精神——專心「記得神」。除了醫護及拯救人員,又或是一些突發情況,在崇拜當中,信徒若認為自己的專注力容易分心時,可能要考慮把所有可以上網的電子儀器關掉,使自己的心思更能專注於敬拜上。
 
就如金錢一樣,網絡本身是中性的,用得恰當,它可以為人帶來生活上、甚至信仰上不少好處。但若人無法制服它,反而被它牽引,以致不能自已,這時,對於那些希望實踐信仰精神的信徒,的確要想想如何才可勝過當中潛藏的誘惑。

 


[1]E-M@il 進入而立之年>,《中國新聞網》,2001年11月21日。http://www.chinanews.com/2001-11-21/26/140622.html
[2] <萬維網之父:伯納斯.李>,《貿易通電子貿易專網》,2008年7月。http://demo.tradelink-ebiz.com/Demo/eBiz_Demo/tc/331n08or3m9a51l/newscast/cp_0803a.html。
[4] Nova Spivack “The Third-Generation Web is Coming,” 17 December 2006. http://www.KurzweilAI.net.
[5] 這裡引述她於2010年6月在香港通訊業聯會(CAHK)「網絡世代的演化(Internet Evolution)」講座中的內容。網址:http://www.cahk.hk/ibis/index.asp。
[6]參:香港青年協會(2008/3/19)《青少年網上行為問題調查發佈會》http://www.hkfyg.org.hk/chi/press_releases/2009/cybersafety/index.html。
[7]參:香港青年協會(2008/12/19)《青少年的數碼網絡聯繫》http://www.hkfyg.org.hk/chi/press_releases/2008/research/digital_network.html。
[8] Reference to Dr. Kimberly Young, Internet Addiction Test, Center for Online and Internet Addiction http://www.netaddiction.com/resources/internet_addiction_test.htm
[9] 譚日新(2013)《心健靈康:上網也會沉溺?》香港醫院院牧事工網站 http://www.hospitalchap.org.hk/2k10/-publishing-56/2005-publishing-82/057-publishing-167/471-2010-08-06-04-35-52
[10] 《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2010》(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2010),頁34-36。
[11]  同上,頁39。
[12] Tom Heneghan, “Sorry, Catholics can’t confess via the new iPhone app – Vatican,” 9 Feb 2011. http://blogs.reuters.com/faithworld/2011/02/09/sorry-catholics-cant-confess-via-the-new-iphone-app-vatican/。
[13] 陳永浩及吳慧華:《生命及倫理錦囊》(香港:宣道,2013),頁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