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消費他人的痛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6/2011

社交網站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透露,他只吃自己殺的動物,其他的肉一概不吃,認為這樣做可以令他以更負責任的態度去看待食物,明白到要犧牲一隻動物的性命,自己才可以生存下去。由於他不吃非由自己宰殺動物的肉,所以變成大部分時間都食素。據說他的飲食態度,於矽谷的高科技社會中,愈來愈受歡迎。

朱克伯格的想法與中國的儒家思想有很大差距,《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因為當我們聽到禽畜被宰殺時淒厲的叫聲,便會有惻隱之心,不想繼續吃。正如不少人都會抗拒活吃龍蝦和墨魚刺身,認為眼白白看著一條生命在自己面前被凌遲,是十分殘忍的行為。對於朱克伯格以這種方式去表達對生命的負責任態度,相信很多人都不敢恭維。

對生命的尊重另一個值得反思的就是不要消費他人的痛苦,四川汶川地震剛過了三週年,據說國內不少旅行團一車一車的到災場探訪,拍照留念,從正面看,大家沒有忘記這場災難一件好事,多些人到訪亦可有助當地的經濟重建,但若果抱著參觀旅遊景點的心態去探訪災區,擺出各種得意的姿態拍照留念,其實是對死難者以及倖存者的不敬,是在傷口上撒鹽。

對於他人的痛苦,以及任何生命,我們皆應該予以尊重,正如大家參加六四燭光晚會,雖然不一定要流淚,但起碼亦不應嘻哈大笑,否則就是一種不敬的行為。

尊重就是不單從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