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的極限:再論欣宜「高調肥」事件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2/2017

半個多月前,欣宜在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獲得多個獎項,當中包括「我最喜愛歌曲大獎」,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引來多方批評,從「靠母蔭」到「高調肥」,一時間民怨沸騰。另一方面,為欣宜辯護以及對批評者反批評的文章亦不絕如縷,他們指批評者「歧視」肥、「葡萄」,同時也盛讚欣宜努力、積極和正面。[1] 一下子,欣宜獲獎事件由娛樂圈的二三事演變成社會文化的大討論,涉及審美、「成功靠母幹」、歧視和網絡欺凌等各個層面。


近來有傳媒刊登了譚蕙芸小姐所撰的「因女藝人欣宜「高調肥」捱轟,我重讀了約翰.伯格」一文。[2] 譚文以約翰.伯格「男性凝視理論」重新解讀整個欣宜獲獎事件,並認為欣宜「高調肥」會被猛烈抨擊是因為「觸犯了社會禁忌」,而且挑戰了「男人觀看,女性展示的權力關係」。從描述現象到理論解釋再到反思社會,譚小姐可謂創作了一篇文化研究的範文,也成功令讀者反思社會中男女角色的不同。然而,單就了解欣宜「高調肥」這件事而言,筆者認為這是不足夠的,甚至是誤導的,其結果只會加深對立和仇恨。故此,本文將嘗試對欣宜「高調肥」事件另作詮釋,並進而指出單從「觀看理論」解讀社會現象的不足。


  1. 起初的審美問題

「高調肥」事件圍繞著兩個概念或兩種現象,一是「肥」,二是「美」。「高調肥」要重構的是「肥」和「美」的關係,而背後控訴的,是香港娛樂圈或香港社會對「肥」的排拒和對「肥人」的壓迫。在這裡涉及兩個問題:「肥本身是/可以美嗎?」和「肥與各式各樣的美(例如歌聲之美)可以相容嗎?」前者和後者是大不相同的問題,人絕對可以覺得「肥」本身一點也不美,但同時認為「肥人」能創造出做各種「美」的作品,例如歌曲、油畫以至演活某個戲劇角色。由是,我們已觸及「觀看」理論的極限。所謂「男性凝視」處理不了視覺以外例如聽覺的審美形式。「肥本身是/可以美嗎?」是個高度視覺化的問題,但「肥與各式各樣的美可以相容嗎?」卻是個共感和自我間距化的問題。約翰.伯格的理論原是要論述電影,自然要集中處理「觀看」的問題;可是論者要把繁複的社會現象削足適履,化約到單純的「觀看」問題,即難免粗疏。


欣宜的經歷其實很不幸。年幼時經歷TVB那種近乎洗腦式的捧人方式,甚麼「媽媽好」、白雪公主,大眾對她生厭,就正如隨後人們討厭林峰,是社會學上的必然。她長大後又被娛樂圈與商業社會的瘋狂「拜瘦教」搾取:瘦身公司、纖體廣告,無盡的他者目光。欣宜受到的壓迫,外人無法想像。這樣的欣宜令人深感同情。然而,當欣宜或欣宜的團隊將壓迫的原因單純歸結為大眾對上述兩個問題的否定時,更大的悲劇就出現了。


一切源於某些人混淆了上述那兩個問題。不難發現,前一個問題「肥本身是/可以美嗎?」的答案可以很diverse,因人而異,只涉及個人的美感經驗;後一個問題,「肥與各式各樣的美(例如歌聲之美)可以相容嗎?」卻是一個美學的問題,可以用理性推導,大眾也有比較一致的共識,答案當然是「可以」。畢竟,用視覺來品評任何人的音樂造詣都是不正當的,正如任何人用「視覺理論」來分析別人對一個歌手的觀感都是不足的。然而,這兩個問題一旦被賦予商業宣傳的語言形式,就再分不開。一句「肥人也可以做歌手」,使「肥可以美」以及「肥與歌聲之美相容」兩個判斷緊密地結合了;而「肥」和「瘦」亦彷彿由一對相對的概念變成邏輯上不相容的二元對立。同時,它以挑戰和控訴的形式道出,無形中對設了一個所謂「歧視肥」的他者。


問題在於,在這話語下這兩個判斷已不能分開:說「肥不可以美」幾乎等於說「肥與歌聲之美不相容」,反之亦然。由是,在這商業宣傳下,那些真心對「肥」本身沒有美感經驗的平民百姓,無辜承受了「用眼睛聽歌」以及「歧視肥」的罪名。更重要的是欣宜及其朋友控訴的那種對「瘦」和「減肥」的病態執迷與香港平民日常生活所體驗到的「減肥文化」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前者是一種強制,若非極端地瘦,就不能得到演出機會(部份因為在鏡頭下人總會比正常胖,所以做明星總要「過」瘦);而後者卻只是一種生活文化:人們一邊把「減肥」掛在口邊,一邊與脂肪做朋友,又用「肥」做閒聊話題。事實上,筆者與友人對暴瘦的反感比「痴肥」更深。一些常把「減肥」掛在口邊的瘦女子常被拿來開玩笑。[3] 人們追求的大概是一種中庸,不太肥不太瘦,不盲目地求瘦也不會無限地發胖。然而,這種中庸之道從一開始就被上述話語中,「肥」和「瘦」的二元對立掩蓋了。現在,「痴肥」、「少少肥」、「有肚腩」都是「肥」;「減肥」、「keep fit」、「不要太肥」都是「瘦」。欣宜及其團隊所指控的「拜瘦」,與平民的生活關係可能不大,但到這一刻已不能分辨。還有,在過去有平民嘲笑欣宜更多是因為「煩」,而不是「肥」呀![4] 平民百姓,那些欣宜壓迫事件中的small potato,在商業宣傳和欣宜及其友人和她的辯護者的話語下,感覺如同有基督徒當著你面斥責說「你是罪人,因為你曾衝紅燈」。


一個平民,受到這樣的「指控」自然水土不服,部份人會反抗也是理所當然。但常人怎可能有足夠的理論裝備講述他們的不滿?他們只可能用最原始的最直接的表達:「你肥沒問題,但請不要『高調肥』」——於是他們被邏輯清晰的文化人嘲笑了,又被說成了是權力被挑戰而憤怒。他們的每一句羞辱和不滿,都強化了欣宜一方的信念,成為他們「歧視肥」的「證據」。如是者,循環往復,欣宜作為受害者的宏大敘事終於成形。然而,在這敘事下欣宜和平民都是受害者。


君不見每篇批評欣宜「高調肥」的人都一再強調和澄清自己不討厭甚至欣賞欣宜的歌聲?他們遠不是因為甚麼「權力結構」被挑戰了才感到水土不服。在這宏大敘事中,批評欣宜的個體被穩穩地放置於「厭肥者」的角色;在這角色中,個體被「面譜化」了,不但「我」作為「聆聽者」的身份被謀殺了,連「我」的審美能力都被羞辱。個體要反抗的,不是欣宜本人,而是那種將「我」平面化,丑角化的話語機制。這就是為何這麼多人說「肥」不是問題,「高調肥」才是問題。「高調」令「我」不適,不是因為「我」的權力被挑戰,而僅是因為「我」是被壓迫的一個,正如欣宜本人。另一邊,欣宜本人同時在這敘事中受著實際上不是指向她的批評,與敵人的敵人搏鬥。到最後,得益的只有那些捍衛欣宜,因而在這敘事中得佔道德高地的人;以及娛樂圈和商業世界的病態「拜瘦教」這一本應被譴責的結構。


真相是,譚女士的文章無助消除對立,只是一再強化這種宏大敘事而已。


  1. 從審美到倫理追求

上述的圖景已是十足的悲劇;然而,一種敘事一旦形成,就不會停止發展。


上述敘事的缺陷或不足顯然易見。「肥是/可以美」這個美學判斷顯然與為數不少的人的美感經驗相違:一個全身過量脂肪的人怎可能被形容為「美」?本來,這個問題根本不需回答,無奈在這敘事中,上述兩個問題已二合為一。因而,這敘事在壓迫「厭肥者」的同時,也在壓迫「敘事者」;現在,敘事者必須為這問題給出原因。


除了拿出一些時裝、圖片從實際上給人美感體驗,「護肥」一方用了勢必影響深遠的一招:做自己。


「做自己就是美」,「做自己,不盲從外界標準」,「活出真我散發自信美」。在這種耳熟能詳的話語中,「真」、「善」、「美」這三個古老的哲學範疇奇妙地重新連上:欣宜因為「做自己」所以真,因為真所以美(自信美),因為活出了「本真」的生命所以是「善」(Good)。話說到這裡,「肥」已不是存在狀態、不是「審美對象」,而是「自我」的表達。「肥」反映了欣宜的真生命,是欣宜的獨特性,個人存在的標誌,是欣宜的生命本身。有趣的是,為欣宜辯護的人常批判「厭肥者」將欣宜和「肥」劃上等號,但最將「肥」與欣宜視為同一的,正正是上述這種話語。


「肥」的話語一旦擴張至「真」和「善」,其壓迫性將大到無以復加。現在,不但對肥沒有美感經驗的人受到壓迫;連那些不認為「肥是真」、「肥是善」的人都受到壓迫。一反對「肥是真」和「肥是善」就被扣上「逼迫肥人」和「拜瘦」的帽子。總之,他們都是「歧視肥」的「厭肥者」。因此,一切就如命定般。「厭肥者」在被厭迫的情況下攻擊欣宜的「真」和「善」,包括不減肥等於做自己的邏輯以及做自己不等於放縱的奇怪切割。最終這種攻擊擴及欣宜對母親的「真」和「善」——「消費肥姐」論正式誕生。當然,一切攻擊又被收納到「厭肥者」討厭「肥」的角色與性格設定之下,又開展了新的循環。


於是,一個橫跨美學和倫理學的大敘事正式完成;但它不會就此完結:肥,將被視為一種倫理價值來討論;肥,將會成為反對一切身體控制的象徵。在這敘事下,欣宜繼續受害,「厭肥者」繼續「厭肥」,而道德終會凱旋而回,為這敘事開疆闢土,娛樂圈和商業世界的守舊和病態「拜瘦教」則在背後冷笑。


  1. 致欣宜:你是女神,不要被雕刻成石像

事已至此,有沒有出路呢?如果有,也只能從每個個體開始。不諱言,筆者也是欣賞欣宜的歌藝但討厭「高調肥」的一員,在上述意識形態的驅使下也曾有點討厭欣宜,但經歷上述的反思和批判後就明白,欣宜不過是另一受害者。


欣宜,小心不要再說「感謝傷害過自己的人」了,因為這種話語只是再一次強化那種傷害與受害的敘事,強化對方「厭肥者」的角色而已。其實「厭肥者」不是攻擊你本人,而是攻擊以「欣宜」這個符號為標誌的一整套話語體系。假如未來你想減肥,這套話語甚至會阻止你,因為它的本質就是要將你化約成一個符號,一座石像,象徵它的權力。


「做自己」不容易,假如不是不可能的話。人不會因「做自己」而美,更不會因「做自己」就健康。然而,將自己呈獻給某種比自我更大的存在,例如藝術,這樣的人很美,甚至是神聖的。我想起張國榮,也想起沈殿霞。


 



[1]請參見:黃柏熹,「欣宜不值得嗎——回應安騏的〈欣宜與黃偉文〉」,評台,2017年1月3日,網址:https://goo.gl/yeOgqP


阿爽,「致欣宜:我之前八年真係冇討厭過你,直到今年 ...」,立場新聞,2017年1月4日,網址:https://goo.gl/Dwjjni


[2] 譚蕙芸,「因女藝人欣宜『高調肥』捱轟,我重讀了約翰.伯格」,端傳媒,2017年1月14日,網址:https://goo.gl/bYNfgU


[3] 「暴瘦」在娛樂圈中同被厭惡,例如鄭秀文和陳凱琳都常被網民取笑為「骷髏」。


[4] 很多明星也肥:肥媽、肥姐、林二汶等等。但只有欣宜的「肥」被批評。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2月3日

關注範疇: 
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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