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不等於「放棄」
剛看完一部有關內地拐賣兒童的電影,製作十分認真及有誠意,電影描述一個父親十五年來走遍全國各地,尋找兩歲時被拐走的兒子,那份對愛兒的不離不棄,以及不少有心人透過不同方式(如以互聯網通風報信),協助尋找被拐賣的兒童,令人感動。當電影落幕,那位父親仍駕着電單車在茫茫人海中奔馳,我心中最大的迴響是,人總要學習放下,惟有放下,才能尋回個人生命的意義,而放下不等於放棄。
找回被拐走兒女是所有父母終生不會放棄的願望,但讓茫無頭緒的尋找成為終生的主要工作,卻只會帶來更大的傷痛,正如片中的父親說,自從兒子被拐後,他母親及太太活着也只是活受罪,這又何苦!亦有些人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導至的意外非常內疚,因此不願放下傷痛,作為對自己的懲罰,但人生的不少傷痛總要學會如何放下,對自己或別人的過錯總要學習原諒。無論一年、兩年、三年,為了自己和身邊的人總要有暫時放下的一天,否則大家只能一輩子活在痛苦之中。
失去最寶貴的不等於失去一切,而一個人的過分執着,往往會令身邊的人亦無法放下,彷彿率先放下的便是最不負責任或最無情的一個,結果大家綁縛在一起活受罪。正如經過一年的尋找,失蹤的馬航客機仍然芳蹤杳然,雖然家屬的傷痛仍深,甚或仍然存有一絲不切實際的希望,但大型的搜索工作也是適當時候告一段落了。就好像至親和摯愛離世,無論是早有心理準備,或事出突然,甚至飛來橫禍,大家最終亦必須接受,而希望關心自己的人能好好活下去,相信必定是這些至親和摯愛最深的盼望。
傳道書第三章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尋找有時,失落有時……」放下不等於放棄,面對拐買兒童這些喪盡天良的事,已經不單是當事人的家事,而應該是全國甚或全人類的事,在互聯網迅速傳遞消息的優勢下,全民緝捕人口販子,比起將自己不喜歡的人起底,花時間作網上欺凌有意義得多。願所有失去至親摯愛的人都學會在適當的時候、適當地放下,而所有其他看似無關的人都不會放棄我們為別人的需要多一點關懷、多一點同情的心。
《基督教週報》 22/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