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壟斷》式的人生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1/03/2013

坊間有個說法,《大富翁》圖版遊戲的原意是為了揭示地產霸權的弊端──地主壟斷土地、生產技術和市場,其他的商人和勞工都鬥不過他。《大富翁》這名稱實在太動聽,按其英文原名「Monopoly」,稱為《大壟斷》或許更貼切。
 

現實中的《大壟斷》

現實中,市民彷彿都被迫參與活人版《壟斷》。少數香港玩家富者愈富,透過壟斷土地、交通和公共事業,大幅拋離其他香港人。在福布斯世界富豪榜中,全球92個擁有超過100億美元的富商中,香港佔了的五席都是地產商。而財富來源則寫「多元化經營」,包括了媒體、餐飲、電訊、電、煤、交通、日用品、電器……
 
人都以為自己有「個人選擇」:坐A交通工具到B區,進入C商場買D電器、光顧E餐廳、欣賞F電影、喝杯G咖啡…… 錢最後卻都流入了同一批地產商。
 
而廣告與新產品更令人再一次消費:廣告製造欲望,新產品製造供應,互相呼應。貸款公司的廣告更是表表者,反映城市人以信用卡消費的模式;基金都以保障退休後繼續能有消費享受作招徠。
 

賺錢=生活焦點

高消費的社會涉及大量現金,如何「多快好省」地賺錢,成為人的生活焦點。「唔炒嘢,一世窮」的概念應運而生。炒樓當然是其中一個賺快錢的方法,只要轉一轉手,就至少可獲得數以十萬計的盈利。
 
事實上,有學者指只要5%買家是炒賣者,樓市就能炒得熱血沸騰。有些無奈地要進入熾熱樓市的玩家,被迫要節衣縮食、無止境加班、喪失生活地租樓供樓。血汗錢,又再流入地產商。

而愈來愈多沒有條件的玩家進入炒賣市場,卻只能以貴得離譜的價錢租屋,又或是租住丁方板間房,惡劣的居住環境迫使他們要放下尊嚴。被迫協助營運《壟斷》遊戲的他們,是要等運氣,等經濟泡沫爆破,還是等下一局(下一代?下一世?)再可以重新擲骰?
 
我們要動搖《大壟斷》的地產霸權遊戲嗎?筆者在此以聯合國對住屋權利的摘譯作結語︰「適足的住房之人權由來於相當的生活水準之權利……不應狹隘或限制性地解釋住房權利,譬如,僅把它視為頭上有一遮瓦的住處或把住所完全視為商品,而應該把住房權利視為安全、和平和有尊嚴地居住某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