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制度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8/2016

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及禮俗等規範,並要求社群成員共同遵守。制度本身不是恆久不變的真理,而是會隨著歷史而轉變。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制度,莫過於婚姻制度。在父權社會下,「一夫一妻多妾制」在舊社會是普遍存在的,但這通常只是上層社會人士的特權,一夫一妻制仍是社會上一般老百姓的主流。

1971年10月7日《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生效前,香港政府接受按中國法律與習俗而構成的舊式婚姻──即中國傳統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改革條例》生效後所有在香港締結的婚姻都必須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由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並不容他人介入。「一夫一妻制」從此成為香港婚姻制度的定案。

近年歐美地區相繼通過同性婚姻,本港亦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對於「一夫一妻制」在香港只有45年歷史,或許還未算得上是社會的傳統,然而筆者認為婚姻傳統應是更寬闊地指向數千年來一直肩負著人類繁衍重任的異性婚姻,而當中「一夫一妻制」是異性婚姻中最為理想的制度。

到底香港人希望有一個怎樣的婚姻制度呢?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2016年公佈的「香港人婚姻態度」研究,結果顯示只有12.5%公眾受訪者認為「應該更改婚姻法對『性別』的要求,必須將要求由『男和女』改為『不分男或女』」;以及只有2.9%認為「應該更改婚姻法對『人數』的要求,必須將要求由『二人』改為『不限人數』」,結果反映市民對修改婚姻法的性別及人數要求有很大保留,大部份市民仍然支持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婚姻從來不止是兩個人的事,更是一個牽涉到社會整體的制度,旨在為下一代提供理想的養育環境,因此政府會為已婚人士提供額外的社會福利以作支援。如要改變現時受市民支持及行之有效的制度,就必須解釋改變的原因和必要性,及改變對社會帶來的利弊,並要提防類似美國通過同性婚姻時的情況,因透過法庭的判決,以司法機關取代正常的立法程序,令公眾失去參與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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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31/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