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如何霸你權?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義務)
08/09/2014

在香港,能否上車買樓不僅是人生大事,更成為了不少人的人生憾事!當大家不約而同的說「地少人多」、「樓價過高」,繼而就是發出對「地產霸權」的不滿和指責。可是,地產霸權究竟所謂何事呢?誰都知道香港大地產商當道,但香港經濟和城市發展,從何時起以及為何會變成由大地產商主導呢?他們是如何壟斷樓市、街市,甚至超市?政府真的與地產商勾結嗎?當我們今日一面痛罵著地產商,但同一時間卻成為了樓奴,或將上車置業變成了成功目標的時候,我們也有份促成地產霸權嗎?今回對談,我們將談談以上問題。

 

地產霸權的由來

地產霸權是甚麼?其實,地產發展成為香港經濟的重點由來已久,由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隨著香港地產市場開始有「分層出售、分期付款」的銷售模式,以至樓宇按揭和樓花買賣等安排逐步成形,結果使有能力置業的人口大增,鼓勵了地產業的發展。而在港督麥理浩年代推動十年建屋計劃和「高地價政策」,再加上回歸前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限制每年土地供應不得多於50公頃,種種原因導致回歸前樓價不斷攀升,而興建私人樓宇的發展商規模也隨之發展得愈來愈大。

 除了買地,發展商也在新界大量收地,以及在市區收購舊樓重建。2002年樓市下滑,特區政府推出「孫九招」,停止賣地,停售居屋,令供應大量減少,因而令樓價大幅急升,也幫助了發展商日益坐大。

另一方面,地產商利用自身優勢造成不公平情況,如售樓時提供建築面積而非實用面積;示範單位資料不準確,使消費者難於了解細節詳情,剝削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又主力促銷高價的豪宅,使低價的中小形單位的選擇愈來愈少,造成市場「擠出效應」 (Crowding-out Effect) 等。地產商同時也在其他市場中進行跨行業經營,壟斷多個行業經濟。這些大多為人所垢病,也形成了今日大家討論的「地產霸權」問題。

 

我們也可能是地產霸權的推手

不過,同時我們也要反省:當我們也投入於炒樓活動當中,又或是寧願到超市、連鎖店享受一站式的大型商場購物樂趣時,也不願在街市和路邊的士多買東西,我們其實也間接成為了地產霸權的推手。

另外,我們也要多看看政府的角色:究竟現在的房屋政策,是為了使經濟增長、城市發展,還是去照顧市民,使之能夠「安居」?環顧香港鄰近國家的房屋政策,我們看到新加坡的「組屋」政策,它能使大部份國民居有定所。然而諷刺的是,他們整套制度其實是源自香港的公屋、居屋政策的。

 

產業一詞在聖經中的意義

「產業」一詞在聖經中多次出現。產業除了作為營生,其實也帶有安居、樂業的意思,甚或有將家族繼承和存留的意義。無怪乎以色列民到達應許地後詳細記錄「分地」事宜(參民數記與約書亞記)。而貪圖、霸佔別人的產業,是會被耶和華責罰的(彌二2-3)。

 

資本主義源於基督教的人文關懷

或許有人會說,香港是個資本主義城市,我們奉行自由經濟,地產商也只是「做生意」,想賺錢並沒有錯。況且他們所作的,頂多只是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也不是犯法行為云云。是的,香港的確是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以商業掛帥無可厚非。不過,很少人知道「資本主義」當初被提出時,其實是帶有不少基督教信仰的元素,如現代社會學鼻祖之一韋伯(Max Weber)就以資本主義與聖經中「工人作工得工價」為理論基礎。不過當經濟學和資本主義的發展都向「賺到盡」(Profit Maximization)的方向走時,大家卻忘記了資本主義的發源地──聖經,同時講及「種田收成不要割盡,要將剩下的留給貧苦人」這種不要「賺到盡」,容讓其他人有合理生存空間的商業倫理和社會責任的教導。

賺錢企業,也可有良心,不是嗎?

或許,這就是今日我們對地產霸權的一個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