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精神:理想與現實
倫敦奧運剛結束,後續活動仍一個接一個。上星期有報社舉辦「型男索女」選舉,讓讀者在報社預定的10男10女中選出心儀的男女運動員各一名。而今個星期倫奧的國家隊金牌代表團亦會訪港叁天,除了作羽毛球、乒乓球及跳水的示範表演,也會參與大匯演。籌備大會希望香港巿民可以親眼目睹內地金牌運動員的風采而受到感染,從而推動全民運動。
對於一班付出過努力而又有卓越成就的運動員,的確值得大家鼓掌,有機會讓香港市民目睹他們的風采,也絕對是一件好事。不過,這些「被投票」或來港表演的運動員,他們真的能告知大眾甚麼是奧運或體育精神嗎?還是在傳媒及籌備大會的吹捧之下,他們只教曉大家「勝者為王」、又或只是傳揚外貌外形比「拚搏精神」更重要的道理?
除了為人熟悉給健全人士參加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外,其實自1960年開始,每四年也會在不同地方舉辦一次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相信不少人並不知道剛過去的一屆在甚麼時候發生,也不知下一屆會在哪裏舉行,這也不能怪大家,因為媒體沒有直播開幕儀式,也沒有大篇幅報道賽程。不過,正如一個網主說得好:「他們有的是比一般運動員更堅強的鬥志和毅力……殘奧通常都不會為得到獎牌的運動員帶來多少名與利,他們經年累月的艱苦訓練為的是參與比賽和挑戰自己,其實這更能體現奧林匹克運動精神。」
是的,當年古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創始目的是希望國家停戰、提倡和平及團結,在大會最後一天,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的參賽選手都可以參加一場盛宴。而隨後發展出來的奧運會,也一直強調「友誼、和平、重要的是參與、不是勝利」等奧運精神。不過,隨著大國在金牌榜上互相角逐,國家運動員要接受地獄式訓練,「成功」與「失敗」的運動員有著天壤之別的待遇,先不說要運動員發揮奧運精神,可能要他們發揮體育精神也是非常天真的想法。因為很多觀眾及國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只看見金牌得主;而現實也是殘酷的,沒有獎牌,表示他們多年的努力是白費的。所以,除非得到獎牌才是王道的文化能改變,否則,我們不能排除日後仍會出現一些基於賽制、因為「輸不起」或意圖奪取更多獎牌而必須「故意落敗」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