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爭取變刁民?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0/08/2012

又踏進選舉月,我們除了看政綱,更多看的,是各種各樣的工作報告,當中又以「成功爭取」或「為你服務第xxx次」的單張最吸引人,因為這種「爭取」、「服務」給人一種務實,做實事,認真為巿民服務的感覺。
 
記得過往的選舉,曾掛出來的「實事」到了一個地步,居然包括「綠燈延長三秒」,或者「與長者中秋晚會同樂」,所爭取的事之瑣碎,成為一時「佳話」。既然有候選人願意花錢印這些成功爭取橫額,估計真的有人會因為這些小恩小惠,而決定將其神聖一票投給該候選人。
 
這種以自己利益為首的投票策略,是人之常情,也是功利主義底下的個人選擇。我們深信,當每一位選民都好好使用這張選票的話,理論上就應該選到令最多人得到最多利益的人。不過這情況同樣假設了所有人有全面的資訊,了解整件事對自己的利益,然而,是否等同社會的整體利益,就未必有人過問。
 
例如:不少新界區的候選人都會以改善交通作為政綱,具體措施不外乎增加班次,加開特別車疏導人流等等。這些政策當然受巿民歡迎,但同時他們會否考慮增加班次對環境的影響?對道路系統所產生的壓力?甚或影響整體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費?
 
我們習慣見錢開眼,見著數就拿,這是消費社會教導我們的,但這真是議員應該為人奔走的實事嗎?記得7月時颱風襲港,不少巿民因有樹倒塌令鐵路服務中斷,有家歸不得,有議員急急出來,「為民請命」,要求一系列改善措施,又要求有司機送乘客回家,又要在鐵路兩旁起屏障。這些建議最後究竟換來的,是否真的是大多數人的福祉?事實上,網上不少留言批評這些要求幾乎和刁民無異,也令筆者反思何為「為民請命」。
 
立法會,是一個代議政制,我們選出立法會議員,除了為我們爭取權益,更為我們捍衛民主、人權、法治、自由等社會核心價值,若純為個人利益,放棄社會整體公義和價值,我們的立法會,會變成怎樣?
 
要改變這種以個人利益為主的投票文化,由你手上的一票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