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過長 傷身傷家

林國冬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2/01/2012

大埔的阿穎、元朗的阿芬、鴨脷洲的Joyce,三名女士之間,有甚麼共通之處呢?答案就是她們三人都是超時工作的苦主。

當被問及超時工作的影響時,阿穎語帶激動地表示:「影響真的很大!你可想想一個收銀員,每天工作10.5小時(每週工時達63小時),加上交通上的時間,身體的疲累真是苦不堪言。情緒影響很大,人變得暴躁、蠻不講理,常常會為一些小事與丈夫爭吵。有時候,可能是太倦關係,為了獎勵自己,以至要進食較多帶甜的食物,體重也增加了不少。後來,發現身體狀況轉差,丈夫又苦勸,終於轉換了工作,問題才得到解決。」

聽畢阿穎的分享,阿芬也有感而發說:「你就好,有得改變。我丈夫想轉工,但是,一想到薪金的問題,想也不敢想了。他是一名保安員,每天工作12小時(每週工時達72小時)。這樣長的工作時間,人不單止疲倦,更好像變成了呆子,連與人溝通的力氣和意願也好像消失了。當兒女遇到問題,我想找人商量,他卻如一個軀殼,已經想不出一點意見來。」

面對阿芬提及丈夫的景況,單身的Joyce有點身同感受:「真如一個軀殼,我心想與你說多一句,卻好像連這些力氣也沒有了。每當望見別人一對對,自己就一個人,心裡不期然會問︰我的如意郎君在那裡呢?很想找一個好男人,但是,自己那份營業員的工作,每天10小時(每週工時達60小時)。更要命的是需輪班,老闆又常常強制性地要加班,每週工作時間表都不同。生活圈子變得愈來愈窄,尋找理想對象的機會好像愈來愈難。就算真的讓我遇到一個好男人,他又怎會喜愛一個軀殼呢?」

三位苦主,各因自己或親人工作時間過長而深受其害。但這只是冰山的一角,政府若不正視工時過長的問題,就會令更多市民、家庭受害。

話你知

香港並沒有任何法例規管僱員工時,但其實在世界各地,有不少國家都有訂立法定工時。

法定每週工時上限為35至39小時的國家:

法國和比利時等。

法定每週工時上限為40小時的國家:

加拿大、美國、紐西蘭、奧地利、荷蘭、意大利、西班牙、瑞典、芬蘭、南韓、捷克,俄羅斯、中國、印尼、蒙古、非洲的剛果、塞內加爾、喀麥隆等。

法定每週工時上限為40至46小時的國家:

瑞士、新加坡、巴西、智利、烏拉圭、安哥拉、納米比亞、南非和坦桑尼亞等。

法定每週工時上限為48小時的國家:

突尼斯、莫桑比克、老撾、海地、馬來西亞、泰國、越南、阿根廷、秘魯、約旦等地。

資料來源︰主要來自各國的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