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盛牧師 盼社會視教會為一員
現為香港西區浸信會主任牧師的林海盛牧師,早在1983年讀神學之前,已經參與社關活動。「還記得我的第一次,是因為當時香港電台有個討論不同思潮與宗教的節目,他們對基督教作出一些有偏頗的評論,當時我母會(旺角浸信會)吳宗文牧師,發動弟兄姊妹寫投訴信,我就參與聯絡、聯署、代禱的工作。」
成為傳道人後,他更多次與政府「交手」,第一個大型的行動是反對政府計劃在旺角設立紅燈區,當時旺浸聯絡了區內30多間教會一起行動,最後當局的建議遭到區議會否決。
及至90年代,林牧師也選擇了在旺角區牧會,因此他非常關注區內事務,又經常約見區議員反映意見,包括關注旺角區內色情海報的問題,亦反對報攤出售色情漫畫。後來,更加成立了「基督徒關注色情文化聯委會」,這可說是「明光社」的前身。
社關三件事
在二十多年的社關路上,林牧師說,印象最深刻的有三件事。
第一,是「八九.六四」民運。在六四前夕,他曾與朱耀明牧師和另外兩名牧者帶同捐款到達北京,慰問靜坐的北大學生、民運人士;之後,又支援透過「黃雀行動」來港的民運人士,向他們表達關心,甚至帶他們返主日學。這些情景,林牧師至今還歷歷在目。
第二,是1998年,因著「陳健康事件」,他以明光社董事的身份,聯同當時僅有的一名執行幹事同工,發起杯葛《蘋果日報》的行動,又上電視接受黃毓民的訪問。
第三,是2002年,《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林牧師走到雜誌社門外拉橫額抗議。
這些年來,神的話語,就成為他的原動力。林牧尤其喜歡兩段經文,分別是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以及腓立比書2章15-16節︰「……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雖然林牧師近年較專注在教會做教導的工作,但對於社關,他仍然有不滅的夢想。「我希望有朝一日,當社會出現大家共同關心的議題時,人們會自然想起教會,視我們為一員,邀請我們一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