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意識」誘惑,加強性慾望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9/12/2011
讀者有可能聽過以下的事件:一九五六年,美國一位市場調查員聲稱在戲院放映的影片中加入一格有「可樂」圖像的菲林,即使人的肉眼無法看到如此快速的可樂鏡頭,但卻增加了不少觀眾散場後很想去飲「可樂」的欲望。
 
雖然有不少人提出以上的報告純屬虛假偽造,但有心理學家仍然提出人很容易受到周遭的東西影響,而不自覺做出及產生對應的行為及欲望,甚至連自己也不明所以。
 
其實,我們不需要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只要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觀察,便不難發現周遭影響我們感觀的事物,會令我們作出對應的想法或行為。例如餐廳中過分濃烈及難聞的洗地水味(不是柑橘味的那種)會讓筆者倒胃口,並產生下次不再光顧的念頭。他人的行為,也會在不知不覺間影響我們的決定。
 
同樣,人是有性慾的生物(Being of Sexuality),不用等待所謂的專家或實驗結果出來告訴我們,也會曉得有一些物件會容易引發人類的性慾:例如一些含有色情意識的物品、圖片、影像、聲音,甚至文字,都容易讓人想入非非,至於程度則視乎場合及因人而異。是的,色情很難定義,卻不代表絕對無法分辨。當一位作者表示自己的作品很有藝術感,而大多數人認為是色情時,這只有兩個可能:一、這位作者的藝術造詣太過超然,不是一般人看得懂,又或者是大部分人都是滿腦子色情,連帶看任何事物都視為色情習作;其二、作者本身自以為是藝術作品,其實骨子裏還是一件色情作品。是藝術?還是色情?時間可以證明一切,藝術的色情不了,色情的藝術不了。
 
如果說色情內容不引發人「性衝動」,那麼醫院或醫務所為捐精者提供的色情影帶或雜誌等都是形同虛設,浪費金錢。免費報紙亦不必為了刺激收看率而大賣色情,爭取廣告商。但這是否表示便要容許大量帶有挑逗性的內容充斥城市每一角落,甚至進入校園,挑戰人性的弱點,考驗人類的自制力?如果社會容許激發性慾功能的報紙俯拾皆是,而大多數人都不再認為有任何不妥當或問題,甚至到了贊同「性權人人有」的地步,不知道政府日後會否放寬未成年少女性交的合法年齡,廢除「衰十一」這一條法例?容讓更多未成年人士滿足他們的性慾及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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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20/1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