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查經二:工人得工價

11/07/2011

分享:在生活中有沒有試過因為某些原因,令預期得到的一筆錢失去了/遲遲得不到?過程中會有甚麼感覺?
 
讀經:
 
申命記二十四14-15
 
「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住在你境內,在你城裏寄居的,你都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錢,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困苦,需要靠工錢過活,免得他因你的緣故求告耶和華,罪就歸於你了。」
 
問題:
1. 經文提及的雇工,有甚麼特點?
答︰困苦貧窮,需要靠工錢過活。
 
2.面對這類雇工,作者對雇主有兩個要求,分別是甚麼?
答: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錢,不可等到日落。
 
3.從經文中,推斷雇工有可能遇到甚麼情況?
答:被欺負,有機會被壓榨、剝削、拖糧。手停口停,全家即時陷入困境,難以維生。
 
4.面對上題所述的情況,經文對雇主發出一個怎樣的提醒?
答:如雇工最後因為擔心沒有工錢過活的緣故而求告耶和華,罪就歸在雇主身上。
 
5.你認為這條例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甚麼?
答:經文針對窮苦雇工的需要,他們已經沒有地土,每日工作所賺得的錢亦只夠一天所需,已經受盡剝削了,所以經文在此設立最低線,確保有能力工作而又有工作的人,生活得到保障,讓所有人都能夠有尊嚴地生活下去。
 
討論及應用:
1.根據經文,作者對雇主有何基本要求?
答︰他認為所有的工作應該合理(不被欺負),工錢應該至少可以維持他和他一家的基本所需(靠工錢過活),而且要做負責任的雇主,不要令雇員一面工作,一面還要擔心日常生活所需(當日給他工錢)。
 
2.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雇主怎樣?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答:自由分享。(假若組員中有雇主/管理層,也可反思自己身為雇主/管理層,有否想過做一個負責任的雇主/管理層,有沒有給予基層員工所需。)
 
3.面對身邊的人生活困苦,即使有工作,但仍沒有足夠工錢,或者用盡不同的方法亦難以過活,作者從雇主的角度說,怕雇工會求告耶告華。事實上,除了求告耶和華外,在現代社會,雇工還可作甚麼?
答:如果薪金不足以日常生活,可自不同的方式爭取。當中如有任何不合理待遇,亦應向雇主/管理層提出和要求改善。如果整體制度有不公義的情況,可以找工會,或者勞工處求助,追討欠薪,或者其他不公義的問題。

關注範疇: 
社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