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將合法賭博年齡提升至廿一歲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3/06/2011

6月中澳門立法會通過,禁止未滿二十一歲人士進入賭場,未來亦不准再聘請二十一歲以下的人士在賭場工作。

當地的立法會議員和政府發言人不約而同的表示,希望青少年在18至21歲期間,多嘗試其他工作,不希望全部青少年一畢業就將加入賭場工作成為生存和成功的目標,並藉此延後青少年接觸賭博,減低他們成為病態賭徒的機會。

香港是否應該效法?相信很多人聽到提升賭博年齡,或者就會祭起個人權利的公約,強調十八歲已經有足夠的成熟度去賭博,甚至亦有人認為既然青少年18歲有權看三級片及買煙酒,理應也有權賭,沒有甚麼理由去反對。

其實今時今日,不少18歲的年輕人,可能還在讀中六,或副學士及各類文憑等等,畢業投身社會的時間推後了,很多人在18至21歲期間仍在做補習老師,甚至要借貸款完成課程,一畢業就加入「負債兵團」。與上一代可能已經中學畢業投身工作,甚至賺錢分擔家庭開支相比,現時18至21歲的青少年,不少還在問父母拿零用錢,大部分都未有能力承擔賭博活動的風險。

我們不禁問:青少年是否適合參加賭博活動?近月,銀行業也決定於第三季開始將大學生信用卡的信用額縮減至一萬元,理由是他們的「信用不足」,有不少大學生也坦承擁有幾張信用卡。根據學生資助辦事處資料,過去三個學年,共有七百七十八名學生貸款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最終申請破產。

在消費主導的社會中,連鄰近的國家,例如新加坡、澳門,都決定將青少年進入賭場的年齡提升至21歲,香港的青少年18歲時大部分又仍在學,在財政上未能獨立自主,甚至部分人要靠借款交學費,我們實在是時候要問:社會真的要讓他們這樣早開始接觸賭博嗎?

不少前線戒賭機構指出,年輕人愈早參與賭博,接觸賭博的機會愈多,他們成為病態賭徒的機會便愈大。賭波合法化已令不少年輕人加入問題或病態賭徒的行列。作為一個幾乎完全依賴賭博業的城市,澳門尚且驚覺要防止賭風在年輕人之間蔓延,香港政府及立法會一眾議員,豈能坐視賭風蔓延而不理呢!趁着政府即將與馬會討論有關續牌的事宜,希望政府能積極考慮將合法賭博年齡提升至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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