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30/09/200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有見及此,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於此段時間收集到逾25,700位市民的簽名,要求政府盡快提出上訴,並已於9月20日早上到政府總部遞交首批16,000位市民的簽名。
 
 
對於是次肛交合法年齡訴訟及其影響,我們謹此呼籲:
 
1.     特區政府正視裁決對社會的影響、認真看待社會上的討論、回應逾25,700位市民對政府的意見;
 
2.     法治是香港的重要支柱,而有關訴訟的爭議涉及範疇甚廣,法院應參考所涉及不同範疇的文獻及研究調查報告,就有關的法律爭議作出令公眾信服的澄清;
 
3.     如法律有修改的需要,應交由立法機關及公眾作深入的討論如何修改,達成能平衡各方面的價值的方案,而不應單由司法機關作出裁決。
 
明光社            香港性文化學會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