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實際行動回應泛濫的色情文化
燭光網絡 12期 (p.1)
也許不少人對本港在大街小巷的報攤都有色情雜誌出售已經麻木了!對於每天進入全港七成以上家庭的報章竟然可以刊登嫖妓指南、色情光碟及網站介紹、性愛花式及工具推介等等已經見怪不怪,認為我們在強大的傳媒企業面前完全無能為力!
但在兒童節前後,明光社及一批教育、社工、家長及宗教團體所組成的反色情及暴力資訊運動,曾發起罷買有嫖妓資訊報刊的行動,結果三份暢銷報章在一個月內先後抽起有關嫖妓的資訊,足見齊心就事成,市民若願意表達意見,對政府及傳媒皆會有一定影響力。
而政府在多個團體不斷施壓的情況下,終於推出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對防止色情暴力泛濫,總算露出一線曙光,充滿錯誤性觀念,荼毒青少年的資訊,會否再在屬於第一類的報刊中出現,全視乎我們怎樣回應。
一直以來政府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的定義十分之簡單,就是市民大眾可接受的程度,而怎樣才能表達市民大眾是否接受,其實也十分簡單,就是有沒有人投訴,過去一段長時間報刊的色情及暴力內容有增無已,原因就是社會缺乏強有力的反響,市民大眾的沉默和習以為常,就是色情暴力蔓延的最佳溫床。
政府今次願意跨出一步,其實有不少團體在背後做了不少功夫,包括舉辦大型研討會、街頭調查、遊行、集會等,表達對傳媒污染的不滿,向政府及傳媒施壓。但同時亦要面對一些唯利是圖的傳媒老闆,以及他們以高薪招攬的文人,在他們的輿論基地不斷批評反色情及暴力的運動,將這些訴求上綱上線為壓制新聞及言論自由;將願意站出來的人定性為「道德佬」、「假道學」,有些傳媒更刻意不報道這些團體的行動及訴求,但卻不斷在社論、專欄中作出批評,給讀者的印象就是反色情暴力只是一小撮食古不化,與基層和時代脫節人士的噪音!
有關條例的諮詢期到六月十九日,若果各位市民、家長、教師、社工、教牧及弟兄姊妹不想再看見本港的大街小巷都擺滿色情雜誌,報章每日刊載嫖妓指南和充滿錯誤觀念的性知識,請不要再保持沉默,只要更多人願意以書面方式向政府表達意見,其影響力一定是震撼的!
只要大家不吝嗇,願意花半小時,誰說我們不能改變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