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精心安排,政黨體面轉軚

賭波合法化投票分析
03/09/2003

《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終於在7月10日三讀通過了。賭波合法化投票中,究竟那些人贊成,那些人反對,那些人表裡不一?今期《燭光網絡》為你揭露投票中的玄機!
 
首先看看《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三讀結果:

贊成
30
自由黨議員:田北俊、周梁淑怡、梁劉柔芬、劉皇發、劉健儀、楊孝華、丁午壽、張宇人
港進聯及獨立議員:劉漢銓、許長青、朱幼麟、黃宏發、余若薇、吳亮星、何鍾泰、李家祥、呂明華、吳靄儀、黃宜弘、霍震霆、石禮謙、胡經昌、勞永樂、劉炳章、李鳳英、馬逢國
部份「轉軑」的民建聯及工聯會議員:曾鈺成、譚耀宗、梁富華、陳國強
反對
24
民主黨、民協、民主派議員:楊森、司徒華、李華明、涂謹申、何俊仁、羅致光、張文光、單仲偕、鄭家富、黃成智、馮檢基、劉慧卿、何秀蘭、劉千石、梁耀忠、麥國風
部份民建聯議員:鄧兆棠、楊耀忠、陳鑑林、陳婉嫻、劉江華、蔡素玉、黃容根、葉國謙
棄權
5
李國寶、陳智思、李卓人、李柱銘、陳偉業

 
作為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周梁淑怡議員,主持多次公聽會,聽取了超過90多位反對團體,包括教育、宗教、社工、警隊團牧、會計師、律師、大學教授、傳媒工作者的理性和專業意見後,竟可在三讀辯論上隻字不提,隨便冠以「道德」意見,完全不尊重團體意見,原來公聽會真的與「做騷」無異!
 
另外,立法會早於99年曾就「賭波合法化」進行辯論,當時李家祥及陳國強議員均投票反對。時移世易,代表工聯會的陳議員,及曾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李議員,大概認為賭波對青少年和草根階層無傷大雅(事實上賭波對這兩類人士影響最大),從而改變立場!
 
至於「精打細算」的民建聯,再一次「體面轉軑」,表面反對,但投票時3位議員,包括主席曾鈺成「變節」,使票數剛好30票「夠數」通過法案(若民建聯三位議員堅持立場,此消彼長下,票數可能成為廿七票贊成,廿七票反對而不被通過)!而在公聽會上贊同反對意見的石禮謙議員,最終亦不敵「財赤」,以賭波能增加稅收為由,推翻昨天的我,投贊成票。此外,很多工會及獨立議員,投票態度如董先生一樣「議而不決」,不到最後時刻還不肯表明立場,難免令人懷疑是以此作為與政府談判的籌碼。另一方面,民主派的余若薇及吳靄儀則以賭波乃個人自由而支持,其實,按她們的邏輯,香港為何不可以開賭場、賭籃球、賭賽車呢?
 
最後,政府為求通過法例,無所不用其極:首先多番承諾推出配套措施(卻遲遲未有成果),又在遊說信件中以馬會偷步聘請人員為由,要求議員以「公眾利益」考慮。到投票當日,民政事務局更派出30多名人員充當「狗仔隊」,盡最後努力遊說,並督促贊成的議員必須出席投票!得到政府精心安排,政黨體面轉軑,賭波合法化水到渠成!可是,賭波帶來的問題,又由誰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