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波資訊無王管

各大傳媒宣傳賭波實況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
03/09/2003

香港的傳媒
在自由市場的制度下—享有言論自由;
在自由市場的制度下—各持不同政見;
在自由市場的制度下—對不同的問題有一己的立場;
 
但在以利為本,金錢掛帥的環境下,香港大部份傳媒為求利潤或增加銷量,不約而同地視賭波合法化為「肥豬肉」,共創商機,擴闊財路!有報章在港聞版大篇幅地報導賭波玩法,教市民如何填彩票下注;在合法化前急不及待出版波經,賭波雜誌更以隨書附送及以低價換購來吸引讀者;有傳媒機構更出版晚報來報導有關賭波消息,不同的網站也積極推銷賭波活動,可見傳媒為已熾熱的賭風再加一把扇,使其吹得更猛更烈。

報刊雜誌波經

 首先,以報業為例,在賭波未合法化前,部份暢銷報紙的體育版已經「淪陷」為波經版,甚麼上下盤、波膽、讓半球及賠率等賭波資訊紛紛在體育版出現;在賭波合法化後的第一天,各報紙更齊齊出版「波經版」,內容除了是一般的賭波賠率外,還教讀者如何填寫彩票、網上的投注方法,還加插詳細圖解,說明方法及步驟,此外,也教授如何用手機進行投注活動。
 
本來連馬經也沒有的《經濟日報》,都在8月1日,立即加插「足球GO」版位,報導賭波資訊;《明報》社評一向都不支持賭波合法化,但在8月1日,馬會正式接受賭波投注的第一天,便急不及待要好在市場上分一杯羹,在未確定不刊載「波經版」會否令銷量下跌的情況下,出版「明報波經」,《星島日報》也出版八版彩頁的「星島足球」,詳盡報導賭波消息。連一些校園報章也搞波經,可見香港很多的報業集團已將「市場導向」放在辦報的第一位,連最基本的信念及堅持的勇氣也沒有,便向一些他們一直批評的「報業」不良風氣看齊!甚麼「健康報格」和「社會使命」等都變為空談!
 
在雜誌方面,我們發現某些暢銷雜誌早在賭波合法化的法例生效前已偷步刊登不同的賭波資訊,合法化後更變本加厲。例如:以列表方式介紹香港及澳門博彩公司的投注方式、玩法及特點,甚至將外圍集團加入表內作對照及說明其特點「可賭口數,按星期計數」,這些有關賭波的資訊,傳媒究竟有沒有底線或守則要遵守?

手機短訊投注

馬會為了吸引新客開戶,與一些流動電話網絡商合作,提供流動投注服務,當中包括新世界傳動網、Sunday、Orange、CSL1010、One2Free等投注服務。這些網絡公司除了提供投注服務外,也會提供賠率及賽果分析等,可見馬會正積極運用不同的傳播途徑宣傳賭波活動!
 
可是,根據2003年6月27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的第15及88段指出政府應限制宣傳推廣,以助減低對青少年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15.      政府當局會在足球博彩規範化之後引入各項有效措施,包括禁止賒帳投注和未成年人士投注,以及限制宣傳推廣,以助減低對青少年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88.       為保障青少年免受賭博誘惑,持牌經營機構不得於廣播事務管理局訂明的合家欣賞時段,在電視或電台宣傳推廣足球博彩活動,採用慫恿市民賭博的宣傳推廣手法,或以18歲以下青少年為宣傳推廣對象。此外,民政事務局局長可在適當情況下發出宣傳推廣守則。政府當局表示,此舉使局長可針對足球博彩宣傳推廣活動的具體問題,訂定詳細指引,以及處理在發牌後在此方面可能出現的任何關注事項。
 
在實務守則遲遲未見之時,我們已發現賭波資訊排山倒海地在不同的傳播媒介出現,但到現時為止,我們還不見民政事務局局長發出任何具體的宣傳推廣守則及詳細指引。反而,賭波資訊在市場上以「無王管」的情況下積極發展,究竟政府當初對賭博合法化的承諾去了那裏?是當初為了通過有關法例而「信口開河」?還是會永遠石沉大海?

電視電台廣告

賭波合法化後,政府承諾繼續「不鼓勵賭博」政策。然而政府違反在立法會作出的承諾,廣管局於8月16日公佈,准許在電視及電台在下午4時至晚上8時半以外的時間播放賭波廣告。可是根據立法會紀錄,民政事務局曾在會議中承諾任何一日由下午4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禁止在電視或電台宣傳推廣足球博彩活動。而明顯地,廣管局有關賭波宣傳的規定,違反了民政事務局曾經作出的承諾!
 
在全無守則的情況下,廣管局未經諮詢便迅速批准電子媒介大賣賭波廣告!這根本是為馬會推廣賭波鋪路,廣管局和民政事務局猶如馬會公關,毫無監察意識!

互聯網外圍多

 相比報章雜誌、電視電台等媒體,互聯網在賭波宣傳上,更為積極和主動。這是因為網站本身並不在香港運作,十分容易避開警方的追查。而很多網站根本就是由外地賭博公司,甚至是由非法外圍莊家經營,到這些網站的人,基本上不會只閱讀賭波資訊,而是直接投注!
 
就以「g-win」賭波網站為例,馬會可接受的球賽,網站上都可投注,而且賠率比馬會高,更有馬會欠缺的「亞洲盤」及其他投注方式,球賽種類方面,除熱門的英超聯、西甲、德甲聯賽外,網站連冷門的美國、芬蘭等地的賽事也可投注,選擇繁多!雖然立法會於2002年通過新修訂的《博彩條例》,禁止外地賭博公司收受本港投注,但這些網站的出現,表明情況根本是「無王管」,向民政事務局和警方打了一記耳光!

小結

 賭波合法化終於在極度爭議中通過了。然而,傳媒為求利潤或增加銷量,不約而同地視賭波合法化為「肥豬肉」,共創商機,擴闊財路,卻帶來「鼓勵賭博」的風氣!掌管「不鼓勵賭博」政策的民政事務局,如何監管,還是索性不管?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