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大起底」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4/06/2008

互聯網發展一日千里,網絡早已由剛開始的「單向」發放資訊的模式,發展到Web 2.0 的互動世界,當中的網誌、討論區、影像分享及交友工具,都讓參與者可以自由地在網絡上發放資訊,互相回應及溝通。
 
雖然,互聯網是「虛擬」的地方,但卻是一個公開的地方,已成為網民發表意見,互相分享的園地,而對人的影響,卻是「實在」的。年青一代的網上生活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溝通及分享方式,他們的心態,一方面很願意在網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及意見,而另一方面亦喜歡和志同道合的網友互相連絡,甚至共同「行動」。

網誌及討論區

根據二零零七年中突破機構發表的一項調查發現,有寫網誌的受訪青少年多達42.3%。其實,寫網誌可以是加強青少年創作、思考及討論,甚至互相關心的一個平台,但網民往往忽略了保護個人私隱,存放大量私人相片、影片及個人資料於網誌之中;透過網上千絲萬縷的連結,最終很容易被人搜尋到個人資料。
 
就像支持西藏人權及人民自決的少女陳巧文,早前有網民不滿其言行,於其網誌中搜尋其過往的相片及資料,「大起底」一番之後,未經她本人同意,將她的相片及個人資料張貼於討論區,被人評頭品足。被討論的內容除了有關她的政治看法之外,更觸及其「私生活」及三圍數字。
 
而另一件「美心港女及燒味阿叔事件」,女事主於網誌分享在快餐店的經歷及自拍的短片後,因有網民不滿其言行,於各大討論區以輿論公審,一批持不滿意見的網民群起以粗言穢語的留言炮轟女事主;有人更公佈女事主以往任職的公司資料,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及騷擾。而女事主及後雖然刪除了網誌及短片, 但資料早已被網民複製及轉載到討論區及Youtube 等地方繼續任人瀏覽。
 
其實,在互聯網內分享個人的生活片段,並非壞事,但需要知道在網絡公開張貼資料,就像在一個公眾地方公開自己的事情,當事人未必能夠再主導資料的去向,因為當資料被人複製及利用,可能會被加上很多評論或附加資料,再被張貼或發放於不同地方,後果絕對可能「意想不到」!
 
言論自由是互聯網的一個特點,正因如此,可以被網民用作批判人物及事件的地方,部份網民往往並非以理性討論,而卻以情緒化的言論來處理事情,甚至群起回應,發展成為人身攻擊,或者將被討論者的資料於網絡公開或大肆宣傳,以文字攻擊他人,造成網絡欺凌。

交友工具

另外,近來亦有案件因為女事主在網上透過交友工具,結識了不良網友,而被引誘出來援交及被殺害,事件令人關注到網上交友問題。根據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近期的調查,受訪者有四分一會在網上提供虛假資料,而亦有7%受訪者表示曾在網上結交性伴侶。資料顯示在網上結交朋友,有機會被騙,或墮入性陷阱。
 
根據以上所講的網絡情況,網民,尤其青少年在網絡溝通的環境中,有機會面對很多陷阱及危機,自我保護的意識及警覺性有必要加強。而部份網民長期沉迷於網誌分享或網上交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在現實的人際生活之中,找不到分享對象或和家人關係疏離,以致沉迷在網絡上找尋關係補償,甚至以網誌的點擊人次/數字來找尋滿足感。

以用家身份分享

網絡是一個很具威力的工具,但並不是洪水猛獸,作為家長,為了加強和子女之間的溝通,不妨學習使用互聯網,甚至開個賬戶使用網上交友工具及網誌,了解子女每日所接觸的網上世界及親身體會他們所面對的風險,以用家身份和子女分享上網樂趣之外,更可探入討論網上尊重和保護私隱等網絡安全知識。互聯網就好像一條高速公路,既方便又充滿風險,有家長相伴,協助子女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他們會終身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