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永恒?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1/07/2010

上周,法庭剛剛審結兩宗勒索案,當中都涉及情慾照片。一宗因為前度男朋友向前女友勒索,另一宗則為手機內有情慾相片,遭陌生人拾到後勒索。自從陳冠希事件後,類似的案件似乎愈來愈多,甚至最近的電影亦有談及拍拖時拍情慾照的劇情,但為甚麼會這樣的發展?

拍照,本來是對美好事物的紀錄。可是,隨着科技進步,拍照變得簡單容易。相片拍好後是電子檔案,可以隨意保存和分享,不再用底片,亦不需要到沖晒店「晒相」,照片可以拍得很隨意,不喜歡就刪除,成本甚低。

正因如此,很多人事事拍照。食飯拍照、甜品拍照、街頭又拍,反正相機帶了出街,又不會額外花錢,於是不斷按下快門。漸漸變成習慣,彷彿沒有拍下餸菜就食飯,等於沒有吃過,沒有拍下街景,好像沒去過,之後還要將之上載到facebook等社交網站分享,好像要別人知道,自己才算「真正」去過一個地方,做過一件事。

新一代青少年要在網上建立自我,透過網誌,facebook等將生活點滴透過文字、圖像、聲音放到網上,與人分享,抒發感受,表達對人對事的意見,其實也是心理健康的表現。同時透過分享,在網上找到同行者,互相支持鼓勵,生命影響生命,亦是一件美事。可是,當大家都想利用圖像去證明真實,和保留真實,事實上我們只找到事物的一些稜角和當下一刻,而用一刻去代表永恒,代表事物的全部,是十分危險的,特別用在一段關係上。用一條短片,一張相片去為一段關係「保鮮」,是虛幻的,特別是關係一旦破裂,那仍然在「保鮮」的相片,往往成為不能磨滅的傷害,相片愈「鮮」,愈親暱,每次望見傷痕愈痛,愈難結痂。

再者,因為相片或短片雙方均擁有,每每就成為生命中一個恐懼,即使對方說已刪除內容,但難保有天不知誰有本事可以拿出來公諸於世。到時,可能各自都有新伴侶,那種恐懼,無日無之,如果再加上惡搞,那種影響可以十分深遠。

我們仍然嚮往天真、單純的戀愛,對於熱戀的情人,總想讓一刻變成永恒。可是某些人,某些事,某些感覺,留在心中,最有意思;將之變成文字、圖像、短片,時有扭曲,容易變質。惟願走到最後,不再有人在愛情中慨嘆「太天真,太傻」,而是真正享受甜蜜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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