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信仰對家庭價值的詮釋和信念

鄭順佳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
09/05/2008

按舊約創世記的記載,上帝把夏娃帶到亞當面前,從而創立婚姻和家庭制度,並且以十誡的第五誡,「當教敬父母」,顯明對家庭關係的重視。說清楚點,這是指一夫一妻的異性戀家庭制度。然而舊約聖經的敘事,反倒看似與這制度對着幹。單就創世記,已記載了多個家庭悲劇。

人類第一宗謀殺案,是在家庭中發生的。就是貴為選民,也不見得家庭關係有何過人之處。亞伯拉罕曾二度認妻作妹,彷彿親手為自己配製綠帽。以撒和利伯加的愛巢,更是個失效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二人偏愛不同兒子,弄到兄弟反目,雅各落荒而逃,遠走他方。雅各的安樂窩,成員雖然眾多,卻建立於欺詐和妒忌。約瑟更是愚昧至極,以彩衣招搖,驕橫拔扈,他缺乏自知之明,對眾兄弟的感受毫不敏銳,險些因嫉妒招來殺身之禍。可見從起始,聖經對家庭的批判毫不留情。家庭成員藉欺詐同居、以忌恨相對、以仇視相待、因遺產同住。

律法書為性、婚姻、家庭定位,意圖保障家中弱小者,防止其他成員越界,也好為社群和諧共處,列出基本守則。可惜從先知口中,得悉神的子民並不嚴守律法,反倒助紂為虐,漠視鄰舍死活,為了一已利益,不惜破壞別人家庭。甚至大衛與愛將之妻犯姦淫,無視愛將忠心耿耿,並且借刀殺人,還堂而皇之的把其妻娶過來。箴言更悲觀的指出,家中終日吵鬧,子女愚昧非常,寧可離家獨居,也不願在家中活受罪。

不過在這灰暗圖畫之中,仍可管窺人性偶發的光輝。偶有亞比該溫馨的行動、約瑟寬大的饒恕、以掃衷心的復和、路得超凡的忠誠、詩人視子女為禮物、箴言對賢妻的頌歌。
上帝的恩典和憐憫,承托着家中成員,耐心教導和鍛練,一而再給予機會,叫人悔悟前非,重新做人。約瑟的遭遇,叫他遭逢厄運:被賣為奴、誣衊之寃、牢獄之災、被遺忘之苦,卻見上帝在背後保守看顧,至終學懂從上帝心意看事物,化解仇怨,擺脫以暴易暴的循環,與兄弟復和。
 
可見舊約聖經對家庭現實得可以。無疑家庭是上帝設立的制度,卻沒有為它隱惡揚善,吹噓褒揚。伴隨一幕幕的家庭悲劇,是上帝按祂的慈愛施恩。家庭是濃度關係的場所,既可連繫心靈,醫治和建立,亦可傷透心靈,暴虐和拆毀。家庭,既可賜予生命,美化人生,亦可殘害生命,扭曲人性。
 
新約聖經承接舊約的家庭觀,進而把家庭置於天國之下。一方面,新約呈現對家庭忠誠與對信仰忠誠的張力,或說繪畫一幅衝突的圖畫,把家庭責任與作主門徒的要求對立起來。每個跟隨耶穌的人,必須作出至高忠誠的取捨。耶穌甚至指出那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構成了家庭成員的關係,且比血緣關係更優先。
 
另一方面,耶穌又極重視家庭,肯定家庭為上帝創造的原意,甚至把休妻等同淫亂。祂的比喻,亦不乏父母對子女的親情,關懷備至。使徒保羅也確認家庭的位置,教牧書信更以家庭的見證為選立長老執事的資格之一。
 
那麼家庭是好是壞?如此提問,恐怕騷不着癢處。聖經對家庭制度是肯定的,卻絲毫沒有把它美化,反倒採取現實主義的立場,正視家庭的具體性和特殊性。創造原意與悲情現實、肯定與存疑、制度與現況,二者不無張力。
 
在舊約時代,家庭是上帝子民的最基本單位,因為上帝邀請每家與祂立約。是故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礎,也是上帝問責的對象。上帝的律法,也就成為家庭生活,以及家庭與家庭之間相待的守則。新約為家庭提供嶄新的定位:門徒蒙召構成的教會群體,成為家庭的承托。家庭被置於天國子民之內,而耶穌的天國觀,更把律法的精神,發揮得淋漓盡緻。同時,也對律法主義作徹底的批判。

家庭成員的生命質素和相互關係,均繫於天國價值的實現,包括仁愛、犧牲、饒恕、順從、忠誠、友誼、作鄰舍、接待陌生人等。天國的價值,成為家庭價值之本,以免家庭徒有建制,卻內涵虧缺。
 
於此,天國社群已成為基礎的單元。在天國使命的大前題下,有的信徒可守獨身,有的養兒育女。在舊約時代,子女成為彌賽亞應許實現的途徑,因此猶太人尤重建立家庭。自耶穌降臨,婚姻和子女不再是必然的,因為應許已實現,上帝救贖計劃已進到新階段,我們已身處既濟未濟的時代。
 
現今家庭實況仍然慘烈,挑戰連連。不過承載着家庭建制的,是天國的價值,把愚忠愚孝轉化,把自私偏愛轉化,把嫉妒憎恨轉化,把貪婪鬥心轉化,並且建立尊重、互愛、敏銳、坦誠、饒恕、體諒、和睦、珍惜,以及敬畏上主的家庭。
 
整體而言,聖經肯定家庭制度,重視家庭價值,卻沒有把家庭制度神聖化。反之,它嚴肅審視家庭關係,正視鄙陋的殘酷現實。家庭價值全繫於天國價值。形式與內容,建制與內涵,務須彼此配合,家庭才具生命力,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