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近日由中大學生報事件引起的討論愈演愈烈,發展為投訴聖經不雅,以及有人聯署譴責明光社,一些傳媒、專欄作家和弟兄姊妹亦對我們作出一些批評,為免引起不必要之誤會,下文會就一些主要的指控作出回應。
明光社是《中大學生報》事件的幕後黑手?
有人言之鑿鑿指明光社找人投訴《中大學生報》,雖然本社已經解釋我們並不認識報導提及的兩名投訴人,之前亦沒有閱讀有關的學生報,只是看到報章及有記者要求回應時才知悉此事,但有專欄作家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竟指本社做了又不敢認!另外有人指兩名投訴人一個屬播道會,一個屬宣道會,而明光社的董事中有來自該兩宗派的人士,因此推斷與明光社有關,這說法只證明有關人士對香港的基督教並不認識。全港有近一千二百間教會,宣道會屬下也有百多間教會,而且大部份都是獨立自主,不像天主教由主教統領,全港三十多萬基督徒都有其獨立自主能力,若因為投訴人與我們的董事來自同一宗派便指與明光社有關,無疑是捕風捉影。若將所有由基督徒或認識明光社的人所作出的投訴都歸入本社名下,未免太抬舉我們的影響力了!亦有人指他們投訴的手法與明光社的類似,相信明光社就是背後的策劃者,這簡直是莫須有的罪名。
發起投訴《秋天的童話》及《同志戀人》?
明光社過往的確有呼籲市民就一些傳媒及社會問題作出投訴,而我們一直都在呼籲的信件內詳細分析有關的個案,讓大家明白有關問題對社會的影響,以及與現行法例的關係。我們十分著重投訴的「質素」,過去一年,我們發出的投訴呼籲只有幾個,包括《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女歌手的濕身照和偷拍女藝人更衣的照片(所有投訴信件一直保存在本社網頁,大家可上網瀏覽)。至於有謠言指本社發動向廣管局及影視處投訴《秋天的童話》、《同志戀人》和《中大學生報》等皆屬無中生有,本社對上述事件的回應都是應傳媒的查詢而作出,與其他關心社會的傳媒和時事評論員的角色相近,由於事件有討論價值,有時才進一步撰文評論以及出席立法會討論。
鼓勵人胡亂投訴?
當然,明光社在推行傳媒教育的時候,的確有鼓勵大家就一些認為有問題的報刊作出投訴,並派發列出各傳媒機構及有關部門電話的投訴卡,但沒有鼓勵人胡亂投訴,而是鼓勵大家不要對一些認為有問題的現象保持沉默,表達意見亦是公民教育的重要部份。至於一些人是否因為我們的鼓勵而投訴,除非他親自通知本社,否則我們無從知悉,以往曾有市民在投訴傳媒前與我們聯絡,我們會盡量協助他們明白現行的法例及分析有關個案。
另一方面,近期多了一些網上聯署去表達意見的方式,雖然過去明光社亦曾使用,但這並非明光社的專利,而是近年香港社會流行,較為便宜和快捷的表達意見方式,但明光社所發動的聯署,都會要求附上真實姓名,並提供聯絡方法,以便有需要時查證,聯署人不能直接刪改網頁,避免出現惡作劇,與近期投訴聖經及明光社的網頁上附有大量的粗言穢語及毋須提供證據的人身攻擊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其實,是否明光社或基督徒投訴或發動聯署,並非問題的關鍵,而投訴和聯署的內容是否有理據才是最重要的問題,一些投訴就算並非由明光社發起,但若是理據充足,本社亦會支持,同樣,公眾亦不應因為一項投訴可能與明光社有關,或明光社加入討論而影響大家的看法,回到投訴的內容才是最合理的態度。
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歧視同性戀者?
由於近期多了批評明光社的聲音,有人擔心社會上是否越來越多人對明光社不滿,對於這些出於愛心的提醒,我們定會多加留意。在這些批評之中,粗略可分為幾類,首先是不少來自同志團體和支持同志運動的前衛學者和文化人,他們對明光社的不滿,主要因為本社反對訂立會造成逆向歧視的性傾向歧視條例,以及從信仰的角度認為同性戀違背了上帝創造的心意,並且呼籲教會及市民大眾留意性濫交和性解放對家庭及青少年帶來的傷害,成為他們推動性革命的阻力,而同志運動一直喜歡以捧打出頭鳥的方法對付反對的聲音,只要本社立場不變,他們的不滿亦難以改變,甚至會變本加厲,但無論如何,我們願意堅持理性對話,我們相信包容不是無條件接受對方的意見和要求,而是縱使彼此意見不同,亦要和平共處,就事論事,不作人身攻擊,我們雖然反對同性性行為,但不斷呼籲大家要友善對待同性戀者。
對失實報導回應與不回應的兩難
其次,不少對本社的攻擊是來自一些經常渲染色情暴力、侵犯私?和煽情的報刊,由於本社過往曾呼籲市民大眾投訴,亦有一些個案因此判罰,部份傳媒對本社的不滿由來已久,只要本社繼續推動傳媒監察,要改變一些惡意的批評恐怕亦不容易。此外,傳媒在報導我們的言論的時候,由於篇幅所限,或是刻意將本社定型,往往斷章取義,令讀者未能清晰了解我們的立場和理據,加上我們在坊間的報刊沒有固定的專欄,很多時縱有誤解,亦難以即時澄清,在關鍵時刻我們只能很辛苦地自掏腰包刊登廣告,卻又被指太過高調,在一些不同意我們意見的人士心目中,我們不回應就等於默認,回應就等於死不認錯,或高調打壓異己!
道德極高,甚麼都反?
最後,也是我們最重視的,是一些來自本來友好或本來中立人士的意見,若果他們的批評是出於誤解,我們願意盡力澄清,若果是意見不同.我們願意努力溝通,就以《中大學生報》為例,有人批評明光社的看法過於保守,但根據學友社的調查,七成四受訪者對情色版的用字反感,香港研究協會的調查亦有七成受訪者不接受以人獸交作為內容,可見不少市民與我們的看法相近。又例如有人指我們的道德標準極高,甚麼也反對,其實也是誤解,好像我們過往只是反對賭風蔓延,從沒有要求禁賭;我們只要求將不適合兒童閱讀的不雅內容列為第二類,沒有要求禁制有關刊物,只要列出警告字眼,我們縱然不認同其內容,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仍然可以繼續出版。
在未來的日子,我們會堅持對話和理性分析,繼續重視生命及倫理價值;做事光明磊落;對事不對人是我們一貫的做事方式,我們相信公義不單包括我們所堅持的信念,也包括我們所採取的手法和態度,請繼續提醒和鼓勵我們。
我們將於2007年6月8日(星期五), 晚上7時30分至9時30分,在辦公室(長沙灣廣場二期503室)舉行「為香港守望,為明光社打氣祈禱會」,歡迎關心香港及明光社的弟兄姊妹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