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啼血:重讀「揚州十日」與歷史的沉默
地區:美國

真相的分量
俄羅斯作家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在諾貝爾演講中曾留下一句重逾千斤的話:「一句真話比整個世界的分量還重。」(One word of truth outweighs the whole world)我們習慣在自由、愛情與生存之間衡量輕重,但所有崇高價值的真正基石,始終只有「真相」。謊言可以帶來短暫的安全感,虛妄能給予虛假的平靜,唯有真相要求我們付出代價,它需要我們打破既有的偏見、承擔被孤立的風險,甚至賭上既得的安穩。追求真相不是智力上的探索,而是一場考驗道德勇氣的淬鍊。
「揚州十日」幾乎在歷史中湮沒
坦白說,年少時筆者讀歷史,只是為了應付考試,當時的潛規則是:教科書所記載的就是標準答案,就是歷史的全部真相。但到了今天,我當然意識到真相是不容易獲得的,明末清初的歷史就是一個好例證。
孔尚任《桃花扇‧餘韻》有以下兩句詩:「龍鍾閣部啼梅嶺,跋扈將軍譟武昌。」這當然不能照字面解讀為老態龍鍾,「龍鍾」在古典詩詞中有一個重要古義是「淚流縱橫、泣不成聲貌」。龍鍾閣部是指南明重臣、兵部尚書史可法,跋扈將軍是指駐武昌明將左良玉。這兩句是描摹南明在內憂外患下的末日慘狀:史可法是「孤臣泣血、悲痛無力」,左良玉則是「驕悍狂躁、擁兵生亂」。
揚州梅花嶺下有史可法墓,全祖望作《梅花嶺記》,記其死事甚詳,也記下一件事:屍骨從未尋回,墓中所葬,只是衣冠。這座空墓後來成了揚州的名勝,兩百多年香火不絕。碑石俱在,形制完備,裡面卻沒有人。
在大軍壓境下,史可法堅決不投降、不逃亡,他最為人傳頌千古的事蹟是在「揚州十日」中以身殉國。在城破之後,清軍大肆殺戮、焚掠,成為明清易代之際最慘烈的戰爭暴行之一。史可法死於弘光元年四月二十五日,此後那座城裡發生了什麼,正史的敘事到此為止。王秀楚在《揚州十日記》描述了清軍的暴行,但這部書長期退出中國的公共視野,近代在日本重新被發現,至晚清才由留日學生抄回,重新廣泛流傳於中文世界。
王錫侯《康熙字典》案
那麼,為甚麼清代文人要避開「揚州十日」這段歷史呢?清代的文字獄與思想禁忌,至少是一項不能忽略的背景。康熙年間的莊廷鑨《明史》案與戴名世《南山集》案,早已顯示書寫明清易代之際的歷史可能付出沉重的代價。到了乾隆朝,這套機制更走向嚴密甚至荒誕的地步。
舉例說,乾隆四十二年(1777),江西舉人王錫侯以十七年之力編成《字貫》四十卷,意在補《康熙字典》檢索之不便。然而,仇家王瀧南覬覦其祖墳山地,舉發他刪改《康熙字典》、貶毀聖祖,並誣稱他有四十里花園、十里魚塘;及至抄家,所得不過七十餘兩。定罪的關鍵在《凡例》中的一則,本來那一則是教人如何避諱,依官定的缺筆之法處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名諱。他教人守規矩,而被判為大逆,斬立決,家屬連坐。更堪玩味的是江西巡撫海成:他從前因查繳禁書八千餘冊受過嘉獎,此案卻只擬革去王錫侯的功名,被斥為「有眼無珠」,革職治罪。
《一柱樓詩》案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爆發的徐述夔《一柱樓詩》案,是清代乾隆朝規模最慘烈、羅織罪名最嚴苛的文字獄之一。案主徐述夔是江蘇東台縣的舉人,早於乾隆二十八年逝世,生前著有《一柱樓詩集》。此案起因純屬鄉里私人恩怨:東台縣生員蔡嘉樹因與徐家後人爭產結怨,蓄意從詩集中摘錄多處詩句向官府告發,控告徐述夔詩作「指斥朝廷、大逆不道」,案件隨後迅速上報至乾隆帝親自審理。
清廷在審訊中以穿鑿附會的方式,將詩集中尋常的詠物、抒懷語句定性為反清復明的逆跡。例如「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本為常見的登科應試勉勵之辭,亦被生硬曲解為「思念明朝、企圖推翻清廷朝廷」。此外,詩集中詠及牡丹的「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也被指控為影射滿清以「異種」入主中原、篡奪漢家正統。
乾隆帝對此案震怒異常,認為徐述夔「包藏禍心,悖逆至極」,隨即降旨嚴厲懲處,處罰株連廣泛。徐述夔與其同樣已身故的長子徐懷祖被下令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其孫等在世直系親屬被判斬立決;為詩集作序的江蘇布政使陶易、曾為徐述夔作傳的沈德潛(已故)等人亦遭嚴厲問罪或削奪官階;甚至連江蘇巡撫、布政使等一眾地方大員也因「失察」受到革職或嚴懲。
《一柱樓詩》案不僅徹底摧毀了徐氏家族,更成為清代統治者實施高壓思想禁錮與文化恐怖的極端典型。此案的殘酷整肅,反映了乾隆晚期在編纂《四庫全書》期間藉銷毀禁書之名,對士人思想與江南文人階層進行全面清查與心理震懾的極致手段,進一步扼殺了清代後期文壇的言論空間與學術自由。
沈德潛案
而早在九年前已經去世的沈德潛,只因曾為徐述夔作傳,被革去官爵、奪其諡典、仆其御賜之碑、毀其祠。乾隆帝認定沈德潛所編《清詩別裁集》等多部著作存在「悖逆」之處,他的罪名包括在詩集中收錄了錢謙益等明末降清或抗清文人的詩作;而未收錄乾隆帝本人的御製詩,則被指目無君上;至於將乾隆帝命其潤色或代筆的詩篇,直接收錄在沈德潛自己的文集中,甚至注明「代帝作」,則被乾隆帝斥為冒名射利、欺世盜名。替一個人作傳和修編詩集,而致自己下場慘淡,這件事對後來執筆的人意味著什麼,不必多說。
兩案還透露出另一層可悲的事情:羅織罪名的最初都不是朝廷,而是鄰人;朝廷只是提供了一種工具,使私怨得以致人於死。而工具一旦啟動,便連操作它的人一併吞下:從寬的布政使死於獄中,從嚴不足的巡撫革職,稍遲辦理的知府充軍。在這樣的環境裡,需要計算的不只是文人,還有官員。人人都在估量分寸,而分寸並無定則;今日受賞的尺度,明日就是罪狀。
胡中藻案
而在這些案件之前二十多年,胡中藻案已經展示了另一種寒蟬效應:不是私人恩怨引發告發,而是政治整肅反過來從文字中尋找罪證。胡中藻是清代內閣大學士鄂爾泰的得意門生,曾任翰林院侍讀學士、陝西學政。乾隆帝藉由清查其詩文集《堅磨生詩鈔》,羅織罪名發動整肅。最著名的罪狀是其詩句「一把心腸論濁清」,乾隆帝斥責其故意將「濁」字加於「清」字之上,居心險惡、辱罵朝廷。此案本質上是乾隆帝打擊朝廷門閥與朋黨勢力的政治清洗,鄂爾泰生前與張廷玉各立派系,乾隆帝藉胡中藻案借題發揮,徹底整肅「鄂黨」。最終胡中藻被判處斬立決,其族人受牽連流放或革職;早已過世的恩師鄂爾泰亦遭撤出賢良祠,門生故吏皆遭嚴厲清洗。
梅花啼血
現在回到梅花嶺,全祖望是浙東史家,一生為南明死節之士作碑銘,稱得上盡力存史,然而《梅花嶺記》同樣不寫城中那十日。我們今天很難判斷這是不能寫、不敢寫,還是根本沒有想到要寫。三者在史料上留下的痕跡是一樣的,都是空白。壓力不會在文本裡署名,它只表現為某些事情沒有被寫下來,而後人無從分辨其中哪些是遺忘、哪些是選擇、哪些是恐懼。史家能看見的只有結果,卻看不見那隻按住筆的手。
所以讀史的人須有兩種耐心。一種是對文獻的耐心:知道寫下來的未必可靠,沒寫下來的未必不存在。另一種是對前人的耐心,不要輕易斷定沉默就是怯懦。在多數情形下,一個人能寫什麼,並不完全由他自己決定。
史可法墓中沒有屍骨,只有衣冠,但那位在梅花嶺啼血的龍鍾閣部,並沒有被歷史遺忘;而墓外那座城裡發生的事,隔了兩百多年、繞道日本,才重新回到中文世界。史筆有它的缺口,缺口的形狀,往往就是當時形勢的形狀。

